湖北日报讯(记者黄磊)6月13日,武汉市房管局就拟修改公租房轮候期货币补贴政策,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提出,拟将选择实物配租(即希望租赁公租房)、尚在轮候期间的发放租赁补贴对象范围,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扩大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目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武汉家庭可选择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两种方式。武汉市房管局表示,此前,武汉对选择实物配租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轮候期间均发放租赁补贴。今后,武汉市拟将轮候期间发放租赁补贴对象范围,扩大至人均月收入低于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人均月收入低于1787.5元)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公租房期间也发放租赁补贴,待实物配租后停发。
变更保障方式间隔时间也将缩短。此前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家庭,自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发放《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通知书》之日起,1年后方可申请将保障方式变更为实物配租方式,今后1个季度后即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