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随州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省委组织部宣布省委决定:陈安丽同志任中共随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陈安丽
陈安丽,女,汉族,湖北汉川人,1963年12月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高校妇工委副秘书长,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副处长、处长,省委高校工委、省教委组织处处长,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委高校工委委员,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主任督学(正厅级),省教育厅厅长、党组副书记、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主任督学、省政协常委,黄冈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公务员局党组书记。
来源: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2017年第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