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更新两则纪律审查消息,咸宁市两名官员被开除党籍。跟着湖北新闻(ID:hbxwwx)一起来看详情。
咸宁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涛被开除党籍
据咸宁市纪委消息:经咸宁市委批准,咸宁市纪委对咸宁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姚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该局超规模、超预算兴建纳税服务中心综合楼以及滥发津补贴,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礼品;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故意超越职权,违法决定,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其中,故意超越职权,违法决定,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姚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咸宁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咸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姚涛开除党籍处分,建议由湖北省地税局给予姚涛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咸宁市纪委)
咸宁市咸嘉新城管委会原副主任、嘉鱼县潘家湾镇原党委书记周亚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咸宁市纪委消息:经咸宁市委批准,咸宁市纪委对咸嘉新城管委会原副主任、嘉鱼县潘家湾镇原党委书记周亚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周亚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授意他人采用虚报工程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问题涉嫌贪污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周亚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咸宁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咸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亚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咸宁市纪委)
清明假期期间,湖北省多地通报了多起典型案例。昨天,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更新了潜江、恩施两地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跟着湖北新闻(ID:hbxwwx)一起来看详情。
潜江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潜江市浩口镇幸福村村委会主任付克刚,违规操办母亲生日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潜江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宏华,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恩施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向彬,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利川市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谭毅、协管员黄尧,违规使用公车,谭毅被免去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黄尧被解聘。
3、咸丰县忠堡镇卫生院原副院长祝仕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宣恩县民族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李劲松,收受礼金,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参与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以单位租赁的方式长期使用供货商提供的车辆。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李劲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