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点名湖北黄石 定位长中群区域性中心城市
2017-03-14 15:13:00 来源: 湖北日报

3月1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原则同意《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7年修订)》。黄石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

那么,《通知》还对黄石发展有哪些要求,快来看看吧!

城市定位

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

《通知》明确,黄石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

《总体规划》实施要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逐步把黄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规划范围

701平方公里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70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城市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95万人以内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4.7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通知》要求,要根据黄石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其他要求

严格实施《总体规划》

《通知》明确,《总体规划》是黄石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在基础设施方面,《通知》要求,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

在环境保护方面,《通知》要求,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雷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在人居环境方面,《通知》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在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通知》要求,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汉冶萍煤铁厂矿旧址、红三军团革命旧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

阅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全文,请点击文尾“阅读原文”查看。

黄石市于1950年8月建市,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湖北最早设立的两个省辖市之一,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原材料工业基地和长江港口城市,也是全国资源枯竭转型试点城市,被誉为“青铜古都”、“钢铁摇篮”、“水泥故乡”、“服装新市”、“劲酒之都”,现辖一市一县四个城区和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黄石定位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那么,长江中游城市群范围有多大,包括哪些城市?

长江中游城市群有哪些城市?

湖北、湖南、江西三省31个市

据2015年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

湖北省

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

湖南省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衡阳市、娄底市

江西省

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鹰潭市、新余市、宜春市、萍乡市、上饶市及抚州市、吉安市的部分县(区)

长江中游城市群

能给"群"里百姓带来啥?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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