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农家乐女老板种植千余株罂粟 准备拿来当特色菜
2017-03-06 15:29:00 来源: 秦楚网

  十堰农家乐女老板种植千余株罂粟

时下,正是罂粟生长的关键季节,十堰市茅箭警方适时开展了铲除罂粟行动。3月3日上午,茅箭警方依法查处了2017年第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铲除罂粟1166株,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3月3日上午,武当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经群众反映,获取了茅塔乡廖家村“某某山庄”附近有人非法种植罂粟的线索,该所副所长立即上报市局禁毒支队、分局禁毒大队,并带队前往现场查处,经禁毒大队民警现场认定和种植人供述,将非法种植罂粟的嫌疑人周某当场抓获。

经了解,2014年10月,周某在茅塔乡廖家村租房开设了一家名叫“某某山庄”的农家乐经营。2016年11月,周某从白浪五零厂河道旁一个摆摊卖菜的地方看到有人售卖罂粟种子,就购买了一包。回家后,周某将种子种植于自家农家乐旁边的土地里,准备一部分在春季做青菜苗售卖和使用,一部分等结成果实后,当成配料用于农家乐的饭菜中。经统计,现场共发现罂粟幼苗1166株,已全部铲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警察蜀黍普法

非法种植、买卖、运输罂粟均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351条规定,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提醒:罂粟是制作毒品的原植物,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不得私自种植罂粟,所以大家千万不要为了贪恋罂粟花的美丽或者为了营利而去种植罂粟,后果只会了赔了夫人又折兵。小伙伴们,若发现有非法种植罂粟的情况应及时制止,或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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