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一公司业务员甘某,沉迷于网络赌博和买彩票,利用收货款之际,3年挪用资金115万元,全部被挥霍一空。1月22日,当民警找到他时, 他正栖居在一间7平米的斗室里,几乎身无分文。
据办案民警柯炜介绍,甘某1992年毕业分配到郧阳区某公司做业务员工,负责多个企业的回收货款工作。2011年在安徽省某市做业务时,他偶然看到一男子在游戏机厅利用游戏机赌博赚了钱,便萌生了利用手上收到的货款进行赌博的想法。
至2014年6月,甘某已通过私自截留银行承兑汇票、做假账的方式挪用公司65万元,全部都在赌博和彩票上挥霍一空。在又收到安徽某公司的一张50万元钱后,公司因更换财务部门领导,要求甘某回单位核对账目。眼见事情将要败露,甘某再次将这笔款项挪用,并于当年7月携款逃至重庆市万州区,租住了一间出租屋,并再次在万州区以游戏机赌博、购买彩票等方式进行挥霍。
(甘某被擒时,几乎身无分文,却仍有多张才购买的彩票)
担心被抓获,甘某便冒用他人身份过起了都市“隐居”生活,抛弃远在十堰生活的妻女,蜗居在一处不足7平米的出租屋内,也几乎未曾与任何亲友联系。巨额现金消耗殆尽后,甘某不敢 去谋求长期稳定的工作,只能靠打临时工度日。因其“消失”两年半,2016年妻子已向当地法院起诉与其离婚。
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民警接到公司报案后,立即成立专班、迅速查清了甘某涉嫌挪用资金的违法行为,并将甘某列为网上在逃嫌疑人,因其反侦察意识强,警方始终未能找到甘某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有放弃。
(甘某)
今年1月中旬,案件突然迎来转机,专班民警立即奔赴重庆市万州区将甘某一举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