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纪委消息: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恩施州政府原副州长秦斌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秦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与他人进行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向他人泄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笔试试题,涉嫌受贿、玩忽职守和泄露国家秘密犯罪。
秦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秦斌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察厅报请湖北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秦斌简历
秦斌,男,苗族,湖北建始人,1964年3月出生,1993年7月毕业于湖北大学政治教育专业,大学学历。
197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州供销社副主任,恩施市副市长,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区长助理(挂职),恩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恩施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市长、恩施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第一副主任,恩施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12年1月—2016年4月任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