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行一月有余的湖北旅游年卡因将“一年内不限次泡温泉”变为“只可免费泡6次”引发争议。记者27日从湖北省旅游委了解到,对于11月18日之前(含18日)购买湖北旅游年卡的消费者,可继续使用年卡无限次游玩温泉;之后购买的用户,在有效期内限次游玩。
湖北旅游年卡今年10月18日起正式发行,标价300元,涵盖省内大冶雷山温泉、嘉鱼山湖温泉等在内的88家景区,承诺一年内可不限次数游玩这些景区。然而近日有网民发帖抱怨,去游玩时发现年卡所涉温泉景区贴出告示,称“温泉接待年卡每人每年限制在6次以内”。有网友质疑:购买前不限定游玩次数,购买后却限定,明显涉嫌违约。此事在网络上引发不少人非议。
对此,湖北旅游年卡运营方称,有消费者将年卡作为“洗澡票”,甚至凭年卡倒卖温泉景区手牌,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于是,企业决定调整政策,将其修改为“利用年卡在温泉景区消费,一年不超过6次”。
记者随后了解到,湖北省旅游委为此专门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并发布关于湖北省旅游年卡的情况说明。湖北省旅游委认为,湖北旅游年卡发行单位及合作景区有修改合约的权利,但必须按照市场规则、合同约定依法依规进行。
为此,湖北省旅游委责令企业对承诺条款修改前已经销售的旅游年卡,应当按照履约原则继续履行原有承诺。如企业需要调整有关约定事项,应当将调整后的约定事项予以公告,便于消费者及时掌握年卡消费信息,自行决定是否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