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约出失足女,发生关系后,再持刀抢劫。昨日,男子崔某被樊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崔某家住襄州区。9月20日凌晨1时许,他联系上失足女何某。一番聊天后,谈好价格约定在某宾馆见面,崔某付了500元嫖资后,两人发生性关系。随后的剧情却发生了极大反转。
趁何某起身准备离开时,崔某突然掏出一把10多公分长的黑色折叠刀,右手持刀抵住何某脖子,左手按住其肩膀,威胁她拿出刚刚的500元嫖资,还扯下了何某的一条银项链和一枚银戒指。临走时,担心何某报警,崔某拿出相机拍了四五张裸照。
几天后,见没有什么风声,崔某认为失足女肯定觉得难以启齿,况且自己手里还有她的裸照,这样做根本不会被发现。
崔某胆子越来越大。几天后,他再次用同样的手段抢劫了失足女高某。令他没想到的是,高某毅然选择了报警。
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并调取宾馆监控,迅速锁定男子崔某。9月26日,崔某在襄城区西门桥附近被抓获。
昨日,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在个人人身或财产遭受不法侵害时,一定不要选择沉默,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崔某已涉嫌抢劫犯罪,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