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宜昌市纪委通报5起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典型案件。案件涉及收入不及时入账,私设账外账、“小金库”,侵占、“鲸吞”集体资金等问题。当事人分别受到法律和党纪的严惩。
2009年至2014年间,当阳市玉泉街办雄风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杨超忠,与村委会主任石宗华、村会计李国刚商议,采取截留土地承包款、虚开工程发票、截留宅基地建设费、虚列征地拆迁补偿款等手段套取资金,在账外设立“小金库”,多次以发放过节补助的名义,私分10.11万元。去年11月24日,杨超忠、石宗华、李国刚3人均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宜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事关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乡镇、农经部门要建立合理化、系统化、可操作性强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