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前裕 通讯员鲍娓娓 汤梦龙)十堰市一名七旬老汉在街头闲逛,偶遇30多岁的情妇在街头与同事聊天,顿时醋意大发,将情妇和同事暴打一顿。昨天,爹爹乔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10月30日15时许,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某地方有人在殴打他人,请处理。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看到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正在与一位30多岁的女子发生争吵,女子披头散发,脸部红肿,地上还坐着一个表情痛苦的男子。民警迅速将地上的男子送往医院,将另外两人带到派出所开展调查。
据了解,被施暴者为陈某,今年36岁。她与打人者70岁的乔某是曾经的同事,两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大约在5年前两人在工作中互生好感,各自背着自己的家庭私下来往。
交往的5年中,陈某曾两次为其堕胎,而乔某不仅没有负担医院的医疗费用,也无法提供生活上的照顾,失望之余陈某生出了来想要分手的念头。今年5月份开始,陈某多次提出分手,乔某却仍然纠缠不放。
10月30日下午14时40分许,陈某上班路上偶遇同事大明,由于大明最近身体不舒服已多日没去上班,出于同事之间的关心,两人多聊了两句。
正在此时,乔某在马路对面闲逛,一眼看到了有说有笑的两人。想着她天天跟自己闹分手会不会跟这个男的有关?便上前质问,陈某觉得很莫名其妙,并不想理会,转身就走。
乔某暴怒,口中说着污言秽语,冲上前一把抢过陈某手中的雨伞,并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打了几下,觉得不解恨又用拳头殴打。
紧接着乔某又将目标转向身边的大明,因为刚刚病愈,大明根本没有还手之力,三两拳就被打倒了。幸好周围群众看到后报警,民警也及时赶到,并未发生更加恶劣的状况。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公安分局依法给予乔某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