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荆门万达广场某餐厅员工胡某闲极无聊,拉着一名女同事悄悄说同事郑某曾偷拍她洗澡。年仅18岁的小姑娘黄某又气又急,当即找郑某对质此事。郑某火冒三丈说胡某无中生在,拿起菜刀就去找胡某理论。胡某看着来势凶凶的郑某慌了神,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市公安局龙山脊警务站民警闻令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现场并不是报警人所称有人拿刀砍人场景,只是3人在扯皮。民警现场了解情况后,核实并无证据可证明郑某有偷拍行为,便现场对涉事三方人员进行调解和教育。
28日上午,涉事的小姑娘黄某越想越气,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叫上胡某一起来到了龙山脊警务站第二次报警,要求警方主持公道。黄某及其母亲认为,胡某的行为对女儿的名誉造成了严重伤害,要求民警对胡某进行处理并予以赔偿。经民警反复说理说法,促使黄某和胡某达成和解。当着民警面,达成和解协议后,胡某自愿赔偿黄某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共计4000元。
民警劝告:无形的语言伤害力有时甚至超过有形的刀棍。为图一时之快、解一时之气,挑拨他人、搬弄是非、出言不逊往往就埋下了祸根。而使用语言和文字等信息诽谤、侮辱他人同样会触犯法律红线。尊重他人、敬畏法律,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人人当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