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开着轿车进村庄,潜入农户家,将鸡笼里的鸡悉数盗走,装进轿车后备箱逃之夭夭,再卖给菜市场小贩获利。昨悉,两名偷鸡贼落网后受到惩处,蔡甸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对杨某判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对赵某判刑1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11月27日凌晨,杨某、赵某驾驶轿车来到江夏区郑店街同心村,用液压剪将村民程某家门锁剪断后,将鸡笼里的10只鸡盗走;又溜门进入村民夏某、罗某两家的后院,将鸡笼里的40只鸡盗走。次日,杨某等人以1100元的价格,将鸡卖给汉南区纱帽街菜市场一妇女。
此后,杨某、赵某又流窜至汉川等地,多次在凌晨潜入农舍,盗走农户的鸡。经查,两人作案11起,共计盗窃100余只鸡。另查明,杨某、赵某还盗窃两辆三轮摩托车,价值6200元。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过查看监控视频锁定了杨某、赵某。(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