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酒后为发泄不满情绪,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戳破生意对手停在路边的奔驰车轮胎。昨悉,樊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汉川男子李某,在襄经营着建材生意。因生意间同业竞争,他对同做建材生意的沈某颇为不满,多次想找机会教训一下。
2014年11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和朋友饮完酒后,路过某建材市场时,发现沈某的奔驰轿车停在路边。此时,趁着酒劲,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戳破了轿车的4个轮胎后,迅速逃离现场。
案发后,警方经过侦破,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李某。然而,李某此时已潜逃外地。为逃避打击,李某家人找到沈某,主动对其经济损失达成赔偿协议。随后,李某投案自首。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李某为发泄情绪,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归案后,李某认罪态度较好,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