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 湖北198名市厅级干部被查处
2016-08-09 14:58: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陈凌墨)十八大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8174件,处分42791人,查处市厅级干部19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9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93亿元。

今天上午,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举行第四个“开放日”活动。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吴琦介绍十八大以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做法、成效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027个,处理党员干部23206人,党纪政纪处分13041人。

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3年至2014年,在全省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性专项整治,对涉农、涉教、涉医、涉企、驾驶员培训考试、银行业、电信业等领域和行业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问题8500余个,涉及金额4.3亿元,处理1800余人。

2015年,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四风”问题、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等三个专项治理,查处小官巨腐典型案件1141件,处理1172人。今年,在全省运用大数据方式,对2014年以来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8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已问责处理626人。

我省着力打造反腐“铁军”,强化内部监督,严查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违规办案、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防止“灯下黑”。十八大以来,全省共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1123件,立案查处177件,省纪委机关立案查处1名纪检监察室副主任,1名巡视组处级干部,有力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据民意调查,2015年人民群众对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上升到85.5%,比十八大之前提高29个百分点;人民群众对反腐的信心度达到了91.45%,比十八大之前提高19.6个百分点。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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