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湖北省委同意,湖北省纪委对黄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圣华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圣华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
刘圣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圣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察厅报请湖北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圣华简历
男,汉族,1969年9月生,湖北天门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入党,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
曾任湖北省黄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16年2月4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1986.09——1990.07,昆明工学院矿业机械专业学习;
1990.07——1994.09,大冶铁矿机动机修车间技术员、副工段长;
1994.09——1997.03,北京科技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97.03——1997.10,武钢大冶铁矿机动车间副主任;
1997.10——1999.06,武钢大冶铁矿东帆实业有限公司开发部部长;
1999.06——2001.10,武钢大冶铁矿东帆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其间:2000.02—2001.10,挂职任黄石市下陆区区长助理;
2001.03—2001.09,英国华威大学工商管理培训并获工程后证书);
2001.10——2004.03,湖北省黄石市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03——2005.02,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党组成员;
2005.02——2007.01,中共湖北省阳新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7.01——2007.02,中共湖北省阳新县委书记;
2007.02——2011.06,中共湖北省阳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06——2011.07,湖北省黄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重大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2011.07——2012.01,湖北省黄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01——2016.02,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