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白天尾随独行女抢劫 作案3起抢了不到300元
2016-05-28 22:27:00 来源: 楚天时报

  

  

  监控拍下犯罪嫌疑人尾随独行女性   在马路上跟随单身女性,待其上楼回家时突然从身后出现,采取勒颈、言语威胁的方式,在10日内连续抢劫作案3起,涉案现金不足300元,而背后嫌疑人还是一名鄂州本地的20岁男孩。   鄂州警方5月26日向楚天时报通报,嫌疑人刘某于5月21日在网吧落网,以上3起抢劫案全部宣告破案。   还有几步就到家母女遭抢   连日来,受害人杜女士仍对上楼回家遭遇抢劫一事身感寒颤。用她的话说,“还有几步就到家门口了,太邪了。”   杜女士今年35岁,家住鄂州城区南浦路公交客运管理处公交站旁一小区单元楼5楼。5月19日是星期四,杜女士像往常一样,先去附近一所小学接女儿回家。回家路上,杜女士并未留意到身边有可疑人员尾随。   当日17时10分,杜女士牵着女儿走到小区单元楼4楼半时,令她始料未及的事发生了:一男子突然跟上,用右手将杜女士的颈部用力勒住。   “我不想伤害你,把钱拿出来。”这是杜女士遭人控制后,对方开门见山的第一句话,而且操的是鄂州口音。   稍稍侧身瞄了一下后,杜女士注意到,对方看起来是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孩,短发、身穿长T恤、个子瘦瘦。   杜女士说,突然遭遇这一幕,她很快冷静下来。“对方只是求财,再加上女儿在身旁,如果试图反抗或不配合,说不定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先把钱包内的现金给对方再说。”   于是,杜女士迅速将钱包打开,一把将钱包内的现金抽出,直接递给了男孩。杜女士事后告诉民警,当时钱包内的现金不到100元,都是20元、10元、5元不等的面额。   男孩收到钱后离开,杜女士随后带着女儿赶紧回到5楼家中。稳定情绪后,她于17时30分向鄂城区公安分局古楼派出所报警。   作案后打的离开网吧落网   接警后,古楼派出所刑侦中队长戴刚组织警力对此案展开调查。   在向杜女士了解相关情况后,民警发现,嫌疑人作案有以下特征:年轻男孩、尾随单身女性、上楼梯、勒颈、求财不伤人。   很快,民警对全市范围内近3个月的类似案件进行串并分析,发现有4起案件相似,且都在白天这个时间段作案。其中,古楼派出所辖区3起,凤凰派出所辖区1起,嫌疑人都是一年轻男子。   嫌疑人是从哪里开始尾随杜女士?得手后又去了哪?围绕这两个问题,民警事后前往鄂州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调取了杜女士案发时间段被抢前后经过。   其中,民警发现,嫌疑人曾一路尾随杜女士,从东方红小学沿着新世界百货方向行走,与杜女士相距不到10米,并掌握了嫌疑人的大致体型相貌。   民警在采访中告诉楚天时报记者,从监控中看到,嫌疑人得手后先走到南浦国际广场,而后拦上一辆出租车离开。由于南浦路地处鄂州城区繁华路段,人多、车多、树多,所以没能看清嫌疑人究竟是上的哪辆车。   随后,民警通过对案发时间段前后30余辆出租车进行摸排,并借助相关部门GPS技术帮助,最终将侦查范围缩小到2辆出租车,最后比对出其中1辆最可能搭载过嫌疑人的。“嫌疑人当时可能跟他人拼车打的,经过一番绕圈后,最终到达鄂州城区文星大道玉泉自来水公司下车,但后又脱离监控视线范围。”民警说。   再结合此前几起案件来看,嫌疑人也是到了玉泉自来水公司下车。由此,民警当时大胆推测,嫌疑人可能在附近的百子畈村租住。   嫌疑人这么年轻,抢钱后会不会住宾馆或是去网吧上网呢?对百子畈村附近宾馆进行排查后,没有发现嫌疑人身影。5月20日18时许,民警在对文星大道一家网吧询问时,得知嫌疑人曾多次来此上过网。21日,嫌疑人再次来到网吧上网,民警进行突检时将其抓获。   连续作案3起抢来300元不到   嫌疑人自称叫刘某,20岁,鄂州人,对分别在5月10日、19日、20日连续作案3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刘某说,5月10日19时许,他尾随一名女大学生从鄂州南湖中学跟到沿湖路的某小区。因该小区有门禁设施,女大学生通过手里的电子钥匙打开大门。   这时,刘某耍起了小聪明,自称上楼找人并求女生帮忙开门。当女学生将门打开后上楼后,刘某立马上前用右手将其颈部勒住,也是直接要钱并表态不会伤人。   女学生当场打开钱包,抽出2张100元现金给刘某。当刘某离开几步后,女大学生大呼“救命”并跑上楼,刘某快速离开。   此外,刘某还交代,5月20日,他尾随一名年轻单身女性,从鄂州城区明塘路审计局路段开始,后跟着这名女性回家上楼时,也以此前手段要钱。   民警向楚天时报记者介绍,这名女受害人较聪明,起初假称愿意给,后待嫌疑人刘某放松之际,立马用力将其挣脱并快速跑上楼,此次抢劫未遂。“通过嫌疑人交代和向受害人核实,3起作案金额所得不超过300元。”   父母双亡性格孤僻上班2天就辞职   嫌疑人刘某告诉民警,父母早年相继离世,从小他便和爷爷奶奶相依为命至今。一直以来,他的性格很孤僻,没什么朋友,喜欢上网打发时间。   刘某称,他之前也有过半年的大学经历,曾在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后其觉得寝室里的群居生活令他非常不适,最终放弃了大学学习的机会。   4月26日,在鄂州城区一家酒店厨房打杂干了两天后,刘某因与同事关系处理不顺,离开了酒店。   辞职后,刘某不愿告诉家人自己已辞职。为让家人不心生怀疑,刘某还是会像以前正常上班一样,准时从家里出发来到城区,然后在网吧内上网打发时间。到了下班时间后,还是会按时回家,这让家人相信他在照常上班。   一旦没钱花后,刘某便在大街上到处晃,伺机寻找作案目标。   民警结合大量视频资料分析,刘某作案有相对随机性。比如,被跟随的女性起初是一个人行走,但后来去了密集人群获商场,这样的目标他会很快甩掉,他也曾放弃多个作案对象;若单身女性最终还是一个人回家,他便决定下手。“他抢来的钱或用于上网,或拿来买烟抽等。”   4月21日,刘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鄂州警方刑拘。   (黎先才通讯员熊杰)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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