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问题通报
2014年3月,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财政所所长李光勇借部分单位到本区学习农村三资管理经验之机,邀请茅箭区二堰街办财政所所长吴永涛、五堰街办财政所所长莫治明到一私人菜馆就餐,吴永涛和莫治明接受了吃请,共计消费665元。随后,李光勇分两次在单位财务上予以核销。2015年8月,区纪委给予李光勇党内警告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吴永涛、莫治明行政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李所长,听说你们东城经济开发区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搞得好,我去学习学习……”
“行呀!那你把二堰街办财政所的所长吴永涛叫上一起过来,前两天他打电话正好说也想过来看看。”
“好的,那我们一会儿就过去。”
2014年3月17日,五堰街办财政所所长莫治明挂断电话,与二堰街办财政所所长吴永涛相约来到东城经济开发区财政所。李光勇热情接待了他们,一行人先后来到东城经济开发区的陈罗村、茅箭堂村实地参观学习。
不知不觉已接近中午。“哟!这都快12点了,走吧,我们去吃点午饭。”李光勇说。
“算了吧!我们都在城区,一会儿就回去了。”莫治明和吴永涛推辞道。
“客气个啥,你们来之前,我都把饭点儿订好了,就在我们辖区的一家私人菜馆。”
“但是区里对公款吃请抓得比较紧,不会出什么问题吧?”吴永涛有点为难。
“放心,这家私人菜馆位置很偏。”李光勇轻声说道,莫治明和吴永涛这才答应了。
于是,一行人来到位于东城经济开发区杜家湾村一家私人菜馆吃了午饭,总共花费665元。
查处经过
2015年8月,在区纪委牵头组织对全区“三公”经费进行抽查的过程中,发现东城经济开发区财政所在2014年7月9日和2014年9月12日分别核销的公务接待审批单中注明有“学习交流,接待五堰、二堰财政所”凭据,存在同城公款吃请的嫌疑。
“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还有人顶风违纪,必须严肃查处!”该区纪委领导态度鲜明,迅速组成专班进行了调查。
经查,2014年3月17日,五堰街办财政所所长莫治明、二堰街办财政所所长吴永涛相约到东城经济开发区财政所学习农村三资管理经验,学习结束后,东城经济开发区财政所所长李光勇留请两人在一家私人菜馆就餐,接待共花费665元。由于就餐的私人菜馆没有发票,过了几个月,李光勇就自行找了两张不同日期的酒店餐饮发票,分两次进行了核销。
“同城不招待的规定你清楚吗?”区纪委工作人员找到李光勇谈话。
“清楚,但是兄弟单位来学习交流工作,到中午了哪好意思不管饭,更何况又不多,也就几百块钱。”李光勇辩解道。
“你作为财政所长,更应明白公款姓公,一分都不能乱花,同城不接待是纪律规矩,花钱再少也是违纪。”区纪委工作人员的这番话让李光勇顿时语塞。
“我们也是耳根软,本来学习完了就说要走的,可人家饭店都订了,盛情难却就答应了。”莫志明提及此事后悔不已。
问题查实后,经区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东城经济开发区财政所所长李光勇党内警告处分,五堰街办财政所所长莫志明、二堰街办财政所所长吴永涛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区通报曝光。
李光勇在检讨书中这样写道:“都怪自己纪律意识不强,有侥幸心理,终致触犯了党纪。这次的教训太深刻了,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 (茅纪宣)
案例点评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打出作风建设“组合拳”,保持了一寸不让、动辄则咎的高压态势,基层党风政风为之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采用隐秘的方式搞“四风”,自认为安排“周全”不会出事,以身试纪,最终还是栽了跟头,该案就是其中一例。
李光勇为了自己的所谓人情面子,试图借助私家菜馆的“马甲”规避组织监督;莫治明和吴永涛明知同城不吃请的规定,但因为侥幸心理,结果被“抱团”处分。该案例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也许就不是个事儿,但这次纪检监察机关用行动发出严正“警告”:越往后执纪越严。
“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一顿同城吃请,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我们应以此为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真正做到“拒腐蚀永不沾”。执纪机关要在“严”字上铆足劲,锱铢必较、一寸不让,给纪律和规矩的“高压线”通上高压电,防止“小问题”酿成大祸害,从源头上斩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