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销售假“周黑鸭”,邓某夫妇及“加盟商”裴某因此获刑入狱。这是昨日湖北省高院公布的6起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中的一起,该案也是全国首例侵犯“周黑鸭”注册商标获罪的刑事案件。
邓某和程某是夫妇。2012年下半年起,两人开了私人作坊,卤制熟食销售赚钱。邓某发现很多年轻人喜欢通过网上点餐购买卤制品,于是在淘宝上注册了一家网店,以“周黑鸭”的商标打出网络宣传语,很快销量大增。
2013年6月,男子裴某在网上看到邓某假冒的“周黑鸭”销售红火,明知是假“周黑鸭”,仍从邓某处购进卤制品,并如法炮制,也在网上注册了一家假“周黑鸭”网店。至案发时止,裴某共在网上销售假冒“周黑鸭”总金额12万元。
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令邓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25万元;程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10万元;裴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13万元。
省高院新闻发言人程勇介绍,与传统售假犯罪不同,此案是互联网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电子证据具有虚拟性,易删改,审理此案,法官对上万条交易证据予以核实,认定被告人的非法经营数额。此案对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壮大起到了很好保驾护航的作用。
昨日公布的另外几起典型案例为:以朱某为首的21人黑恶团伙暴力胁迫水厂客运站餐饮经营户案件、湖北晴川饭店诉湖北晴川饭店有限公司股东借款纠纷案等。
(聂丽娟 通讯员梁学东 蔡蕾 陈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