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男子歌厅找小姐不成耍泼 脱光裤子诬赖民警打人
2016-03-15 11:35:00 来源: 荆楚网
男子自称脚被民警打断却能正常行走

近日,男子和朋友宵夜后到歌厅找“小姐”不成,竟翻脸索要赔偿。面对出警民警,男子脱光裤子还诬赖警察打人,并索要200万元赔偿,最终被依法拘留。

5日晚,50岁的大冶男子赵某和朋友熊某、徐某一起到熊某朋友曹某的歌厅里唱歌。期间,赵某提出唱歌没意思,要找“小姐”被当场拒绝。

随后一行人离开歌厅外出吃宵夜,之后又返回曹某歌厅继续唱歌。喝了点酒的赵某又对歌厅老板曹某提出给自己找个“小姐”提供特殊服务的要求。

遭到曹某拒绝后,赵某开始耍泼,赖在歌厅内不走,要求曹某一定要找个“小姐”来,不然就要曹某退还之前一起吃宵夜的钱。曹某无奈报警。

大冶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规劝赵某迅速回家休息。针对赵某提出的退还宵夜钱的要求,民警通过做工作要求根据吃饭人数平摊返还给赵某,而赵某的朋友熊某看不过眼决定由自己一人退还给他。可赵某仍不满足,继续赖在歌厅不走。

民警在将赵某强制带离歌厅的过程中,赵某继续借着酒劲耍赖,当着民警的面威胁曹某并辱骂民警。在此过程中,赵某还掏出自己的手机、钱包、身份证等物往外丢,甚至脱光了自己的衣服、裤子躺在地上撒泼,民警担心其受凉帮其穿衣服时,赵某竟说民警动手打了他,要求民警赔偿20万元。

被带至派出所后,赵某又声称自己脚被民警打伤,多次对民警进行威胁,声称要投诉,还要求派出所赔偿损失200万元。

只是赵某不知道的是,他这一幕幕的丑态,均被出警民警录像记录了下来。

经调查,50岁的赵某无正当职业,多次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最近一次入狱是2015年因为非法拘禁被判刑,事发前不久刚刑满释放。

目前,赵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通讯员 万新强 夏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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