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男北京打工与离异老乡谈起对象
42岁的官某系郧阳区人,一直在北京一烧烤店从事烧烤工作。京城打工收入不错,官某在北京也无任何挂念。2014年7月,从郧阳区来到北京在同一烧烤店打工的33岁老乡小丽(化名)的出现,让单身的官某感受到了一丝信心和希望。身为老乡,加上同在一个店里打工,两人便有了更多的接触。
小丽曾有一个美满的家庭,育有一儿一女,后双方不和离异,她负责抚养女儿。官某了解到小丽的情况后,便对小丽关爱有加。随着相处的加深,官某和小丽便产生了感情,两人开始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谈起对象,后来开始同居。期间,官某为和小丽相处好关系,也时常买这买那支付相关费用等,先后花去数万元费用。同时,为了今后和小丽在一起幸福生活,官某还在张湾区西城开发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装修。
期间,小丽曾回娘家,征求家人意见。小丽家人了解了官某相关情况后,始终持反对意见。后来,两人关系便紧张起来,时常发生吵闹。2015年11月,小丽说要回家看望女儿,并表示分手,不再和官某处对象了,先行离开北京回到郧阳区。
“要么继续谈对象,要么还我花去的几万元钱。”官某这样要求小丽。小丽则认为和官某同居一段时间,官某应该支付她“精神损失费”,从而拒绝退还官某所花的钱。就这样,官某深感不快,并耿耿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