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第二批派驻机构设置及监督单位
昨从省纪委获悉,省纪委第二批31个派驻纪检组已经于去年年底前组建完毕,本月20日之前,省委政法委等57家省直单位将迎来省纪委第二批派驻纪检组,开始接受派驻监督。
去年11月中旬,我省启动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第二批新设和调整31家派驻机构、调整1家派出机构工作,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以有效加强对省直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在推进第二批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中,省委态度坚决,领导有力,省纪委牵头负责并与有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先后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做好了干部职数及管理、编制核定及划转、后勤保障等工作。省直机关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和服务保障工作。
据悉,31位派驻纪检组长和1名派出纪工委书记,既有从纪检监察系统内产生的,也有从纪检监察系统外产生的,均是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从符合纪检干部的特质标准,即热爱纪检事业,政治品质过硬,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模范履行“两个责任”的人选中挑选出来的。其中,有一批省直机关原任纪检组长,也有一批是面向优秀县(市、区)委书记、市级纪委副书记提拔的。
第二批派驻机构改革仍然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方式。综合派驻就是一个派驻纪检组监督多家单位。如派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组负责监督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维稳办、省法学会等4家单位。
省委明确要求,派驻机构改革要务求工作实效。各驻在部门和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要把坚定支持派驻机构工作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各派驻机构要坚守责任担当,勇于探索创新,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确保派驻机构工作取得实效。(杨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