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
据悉,由于中石油、中石化等主要供气企业与我省燃气企业陆续签订2023至2024年天然气购销合同,综合其他气源价格变化情况,经测算,各地2023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采购成本均不同程度回落,以LNG为气源的城市降幅明显。
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等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决定由省级定价的贵阳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非居民用气价格(最高指导价,下同)由3.96元/立方米下调为3.72元/立方米。属于市县级定价的,各地应在确保将低价气源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基础上,抓紧测算非居民用气气源采购成本(测算时应考虑4月份应降未降金额),并根据当地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尽快组织实施非居民用气降价工作。本个联动周期执行时间为5月1日至10月31日。
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非居民用气降价政策精准落地,降价红利充分释放。各供气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切实加强供需衔接,全面履行天然气购销合同,按双方签订的月度合同气量足额履约,持续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各燃气企业要通过营业大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示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气价格,让广大用户知晓降价信息;要切实强化气源采购成本约束,严禁通过不当关联交易推高采购成本;要认真做好气源来源和采购成本的台账记录、收集和汇总,并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准确报送,确保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各供气企业需自觉配合做好有关信息、数据的复核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了解各地气源采购成本监测情况。(记者 吴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