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房后男友不让吃榴莲,姑娘一气之下报警称被强奸
2018-09-13 19:51:00 来源: 钱江晚报
  “110吗?你们快来,有人强奸我!”
  9月11日晚23点左右,杭州半山派出所接到电话,一位姓张的姑娘慌慌张张地报警,称她在临丁路上的一家酒店内被强奸。
  接警后,当班民警陶亮等人迅速赶到现场。
  事发的是临丁路上一家经济型酒店,当时报警时,并没有说哪个房间。
  陶亮问报警的张姑娘在几号房间,没想到张姑娘说:“我们已经自己协商好了。”
  可是这毕竟涉及到强奸报警,陶亮还是要来了房间号,上去查看了情况。
  在酒店三楼的一个房间,陶亮敲开了门,房间内一男一女,男的光着膀子坐在床上,女的穿着整齐,穿了件黑色的外套,床铺被子凌乱,房间内还有一盒榴莲,不像是强奸的现场。


  (现场)
  陶亮问:怎么回事?是他强奸了你吗?
  张姑娘回避提问,回答说:“他打了我,用脚踢我,拿被子蒙住我的头,打我!”
  男的说,只是闹着玩的呢!
  这时,张姑娘才支支吾吾地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张姑娘29岁,河南人,在辖区一个市场内上班;男子姓罗,也是29岁,江西人。
  张姑娘说,其实男子是她男朋友,当晚两人来开房间。之后,张姑娘想吃晚上带过来的榴莲。
  但是男朋友说,不让她吃,要张姑娘带回家吃。说这话的时候呢,男朋友表示也是半开玩笑的。
  张姑娘十分生气,将榴莲砸向了躺在床上的男友,并且用脚踢了他,男友也随手甩了张姑娘一巴掌,随后,两人便相互扭打在一起。
  张姑娘一气之下,拿起手机就拨打110,报警说自己被强奸了。
  张姑娘告诉陶亮说:“为了提高民警的重视,所以才报警说自己被强奸,其实并没有被他强奸,现在不需要民警处理了!”


  (张姑娘被带回派出所)
  姑娘,为了一个榴莲,你报假警?
  张姑娘因谎报警情被民警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张姑娘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构成了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和不良社会影响。
  最后张姑娘被行政拘留5天。
  【编辑: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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