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院4年不出院成被告,监护人不管:40年没联系
2018-09-07 14:39:00 来源: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4年前,近70岁的张先生被车撞伤后送到怀柔医院,经过治疗病情平稳,经鉴定张先生目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与其同母异父的王女士作为监护人拒绝接张先生出院,并支付拖欠的医疗费等,无奈之下,怀柔医院将张先生及王女士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1万余元,同时要求张先生出院。
  昨日下午,怀柔法院庙城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作为监护人的王女士表示,自己快60岁了,与张先生40多年没有联系,而且自己现在已经离婚,没有住房,借住在亲戚家,因此没有能力接张先生出院。
  交通事故后被送入医院一住就是3年
  怀柔医院诉称,张先生与王女士是同母异父的兄妹关系,多年前张先生因结婚从山东老家来到北京顺义区某村,后离婚。2014年12月27日11时许,张先生因交通事故被送至原告处急诊救治,入院诊断为:脑挫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腓骨骨折、踝关节脱位、膝关节脱位、应激性溃疡出血、吸入性肺炎、骨盆骨折。后经原告外科重症监护室、神经外科、顾客等相关科室专家会诊治疗一年多时间,其病情趋于稳定,达到出院条件,但是张先生却拒绝出院。张先生从入院至今已三年有余,因其当时被送至原告处时身边并无亲属陪同,原告本着“治病救人优先”的原则对张先生进行诊治,所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一直由原告垫付,截止2018年4月28日,累计医疗费为14万余元,垫付的护理费为2.3万余元,鉴定费4000余元,共计41万余元,并且费用还在持续发生中,原告作为公立医疗机构再无力承担。
  2018年3月13日,经过顺义法院特别程序审理后,张先生被顺义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2018年6月25日,王女士被顺义法院指定为张先生的监护人。
  怀柔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系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张先生作为患者,应当及时缴纳医疗费用并配合院方治疗,在其病症达到出院标准时,应当按时出院,以上均为张先生应尽的义务,但是其怠于履行上述义务,拒绝缴费、拒绝出院,其行为已经干扰了原告正常的医疗管理秩序,王女士作为张先生指定的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我们现在要求张先生可以先出院,费用之后结清,如果有困难,费用可以协商”。
  被告:无房无钱无能力
  昨日下午2点,王女士来到法院,她的女儿作为其代理人也一同出庭,在整个庭审中,王女士未说一句话,全程都是其女儿代为答辩。
  “这个事把我们全家已经拖垮了,我妈因为这个事离了婚,还曾离家出走,家里人都非常疲惫,还影响了我的工作,我已经从店长被降为了店员。”一说起这个事,王女士的女儿就忍不住哭了。
  “40多年前,那个人曾经经常欺负我妈,甚至想强奸我妈,所以逼得我姥姥带着我妈改嫁,随后没有任何联系,甚至连死活我们都不知道。”对于张先生,王女士一方称他为“那个人”。
  王女士一方称,王女士与张先生为同母异父的兄妹,40年没有任何联系,张先生此次被撞伤后,为了让张先生出院,院方和张先生所在村的村委会找到了王女士协商解决,因为此事,王女士和丈夫经常吵架,最后竟离婚了,“我们之间没有40多年没有任何联系,我妈离婚后没有住房,每个月只有600元钱养老钱,我们没有义务管那个人,我妈现在连跟那个人同在一间房子里都不敢,而且让一个快60岁的老人一天24小时的看护一个70岁的老人太不现实了。”王女士一方坚称,自己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接张先生出院。
  原告:建议其放弃监护人权利
  在法庭上,原告表示,当初他们找到张先生所在村委会,村委会也曾找到王女士协商,并表示如果王女士放弃监护人的权利,村委会可以照顾张先生,但是王女士拒绝在放弃监护人的文件上签字,所以后来院方起诉至顺义法院,顺义法院经过特别程序审理,最终认定张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女士亦被认定为张先生的监护人。对于当初为何没在放弃监护人资格文件上签字,王女士的女儿表示,当初村委会找来时,王女士认为自己和张先生一直没有联系,也不清楚其的情况,自己也不愿意与其有任何瓜葛,如果签字就全扯上关系,所以才没有签字,“因为不懂法,我们现在愿意放弃监护人资格。”院方表示,张先生虽然目前病情稳定,但是不能与人正常沟通,“他不能一直在医院占着病床,监护人应该尽到监护责任”院方还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院方表示,张先生所在的村委会曾表示可以照顾张先生,如果王女士愿意放弃监护人资格,可以与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协商,“因为你们是顺序靠前的监护人,如果你们签署相关文件放弃了监护人资格,作为后面有监护资格的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接手处理这个事。”院方代理人说,同时院方还提出,张先生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现在的情况,此次事故,肇事方被判全责,王女士亦可以替张先生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进行赔偿,“现在没有人代替张先生提起诉讼,赔偿到位后,可以安排张先生入住养老院,总之不能让张先生一直住在医院里,浪费医疗资源”院方代理人说。
  王女士一方表示,目前她们已经向顺义法院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审理监护人资格,因为王女士并不是张先生唯一具有监护人资格的,张先生还有其他兄弟姐妹,此外,“我们也将于近日去那个人所在的村委会协商这个事的”王女士的女儿说。
  该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吴蕾】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