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反杀"男子所开宝马非本人所有,车属于一家公司
2018-08-30 21:51:00 来源: 江苏新闻
  8月27日,在江苏昆山,一名开宝马车的男子与骑电动车的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司机刘某某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于某某,过程中长刀掉落,被于某某捡起还击。最终,刘某某在冲突中被砍身亡。


  两名当事人究竟是什么身份?案件发生过程究竟是怎样的?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在昆山展开了深入走访调查。
  记者探访案发现场 血迹绵延数十米
  8月27日晚上,在苏州昆山市顺帆路与震川路路口,宝马车司机刘某某与电动车司机于某某因为行车口角引发冲突,最后,刘某某被砍身亡。在案发现场的地面上,仍然可以看到十分清晰的血迹。


  记者在现场看到,案发的十字路口刚好也是一座桥的桥面,现场点点滴滴的血迹绵延数十米,从桥面中央一直到桥下。


  在桥下一块草坪上,则有一大片血迹,这就是疑似宝马车主刘某某倒下的地方。


  在离案发现场不远的一个门卫室里,记者找到了一位目睹事后现场的保安。保安告诉记者,他在桥边上看到了这把刀,“我还到跟前看了一下,一个尖刀。”


  △保安用手比划尖刀的长度
  骑车男为酒店工程部负责人 没有服役经历
  记者来到电动车司机于某某工作的酒店,这家酒店距离案发现场只有几百米,他在担任酒店工程部的负责人,负责水电等设施的维修。此外,针对网上传言于某某曾是特种兵等说法,经多方查实,于某某并没有服役的经历。


  宝马车非死者本人所有 生前经营一家典当行
  记者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他自称是死者刘某某的邻居。“他以前有一个北京现代跑车,因不符合规定被交警没收了,他又买了一个宝马,估计是二手的,肯定是抵押车。”邻居说。


  刘某某驾驶的宝马车保险信息显示,车主并非刘某某本人,而是属于一家公司。而网传刘某某在昆山市陆家镇合丰村开的一家典当行,经核实也并不归他所有,他只是负责经营。
  记者走访典当行时了解到,案发当晚,典当行就已经关门,直到现在依然大门紧闭。周边居民反映,此前典当行每天都是正常营业的,他们和死者刘某某平时接触不多。
  是否正当防卫引发热烈讨论 期待更多细节
  这起案件中,争议最大的焦点就是,于某某反砍刘某某的行为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有律师认为,于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吴立伟:
  宝马男刘某某被砍伤以后,从他折返回到车内那几个动作来判断,他不是在躲避,不是在逃跑,也不是躲在车里避免受到进一步伤害,而是在继续寻找武器或者工具,对于某某进行二次攻击。
  这完全是基于宝马男刘某某的行为逻辑下做出的判断,那种情况下于某某的生命安全还没有完全脱离危险,追砍刘某某导致其死亡,我认为不属于不法侵害实施终了以后实施的防卫行为,不是防卫过当。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刑法》第20条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但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自卫行为。视频中,于某某持刀反击后,刘某某已经逃窜,但于某某仍持刀追砍,虽然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也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蔡庆涛:
  宝马男刘某某在这个时候已经转身离开了,甚至是已经逃离了,骑车男于某某仍然在追赶,并用刀进行砍杀,应该属于防卫过当。黑衣男子转身的时候,就不能再去追了,在这之前都属于正当防卫。
  不过,蔡律师同时表示,刑法还有特殊防卫的规定,如果构成特殊防卫,那就无需负刑事责任,“我们国家刑法也规定,有一些暴力行为,比如行凶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行为可以无限度地实施正当防卫,哪怕把侵害人伤害致死,这属于正当防卫,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于这样一个复杂的案件,目前的观点见仁见智。而案件关键细节的查明,对行为认定至关重要,比如致命的砍伤到底发生在宝马男转身逃跑之前还是之后等等,这些都要通过证据来依法认定。
  【编辑: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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