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下一步主攻“保护伞”,盘点被通报的“保护伞”们
2018-08-27 09:27:00 来源: 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讯 (记者 宋蒋萱 实习生 张恬路)日前,山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伟等三名厅官均违法为涉黑罪犯减刑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滥用职权罪。
  自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多地纪委监委已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陆续点名曝光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8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强调,要把打“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推动对“保护伞”的查处取得更大战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北航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从公开通报来看,公安系统、司法机关等直接与打黑除恶相关的部门,充当“保护伞”的案例较多。近阶段重点是在基层打击“保护伞”,把黑恶势力首恶分子彻底清除。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分析认为,官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例多发生在基层,因为这些地区容易形成家族势力,以及黑恶势力的庇护与被庇护关系,但任何行业和领域都可能存在;且因为黑恶势力往往和家族关系、信息关系、利益关系综合在一起,往往有黑腐共存的问题。
  执法者涉黑:包庇黄赌毒、盗墓、放贷……
  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执法者为犯罪充当“保护伞”的案例被各地披露。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有执法者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以被称为山西省“扫黑第一案”、闻喜侯氏“盗墓黑帮”案为例,侯氏“盗墓黑帮”盗贩文物,成为当地的黑恶势力集团。闻喜县一些专门保护文物的民警,在巨额经济利益驱动下,沦落成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公开报道显示,时任闻喜县公安局副局长的景益民安排公安局文物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李安吉、李晓东在值班巡逻时,有意绕开盗墓地点。他们还“监守自盗”,亲自组织盗墓。景益民网罗了“南征”逃犯、“盗墓专家”李福学团伙将国保单位、东周时期的上郭古城和邱家庄墓群当成“自家后院”,组织盗挖古墓11次13处,将所盗文物贩卖。2018年3月,景益民、李福学、李安吉等4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4月,张选忠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今年3月中纪委官网通报的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保护伞”一案,惠州市以严少亮、张伟良为首的特大涉黑犯罪团伙,多次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引发命案。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其中,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收受张伟良、胡伟星、叶建提等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港币150万元、人民币85万元、美金9300元以及大量贵重物品,意图为其以个案处理代替涉黑组织犯罪结案,开脱罪行;惠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曾高收受张奋强涉黑犯罪团伙人民币185万元、港币10万元,帮其减轻刑责;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李伟明收受张奋强涉黑犯罪团伙人民币40万元,放任其违法犯罪行为。
  在今年4月24日湖北省纪委监委曝光的荆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邹平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关照涉黑涉恶人员并收受“感谢费”一案中,邹平与涉黑涉恶人员郭华交往颇多。他受郭华之妻请托,给市公安局某分局打招呼,帮助因参赌而被抓的郭华免予处罚并被释放。他多次接受郭华其他请托事项,为其帮忙,收受巨额“感谢费”,并在郭华处投资放高息获利230万元。目前邹平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公安纪检监察机构严肃查处公安民警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公安纪检监察机构已立案调查涉黑涉恶民警170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0人次。
  任建明认为,存在于基层的、规模较小的黑恶势力因通常会频繁使用暴力犯罪,打击暴力犯罪的公安系统、司法机关充当“保护伞”的数量较多。而一旦黑恶势力规模扩大,就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伪装”黑恶性质,其“保护伞”就可能涉及到公权力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
  基层干部涉黑:操控选举、恶霸一方
  2018年1月29日,中纪委网站以“谁在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为题,对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个别领导干部、民警充当罗氏兄弟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在中央发布《通知》后,再次剑指基层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
  任建明表示,近阶段重点任务是在基层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比如县乡村基层领导干部,有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借助家族势力掌控基层政权,演变为带有黑恶势力的组织,打击掉其背后的“保护伞”,才能将基层黑恶势力彻底清除。
  8月23日山东淄博纪委通报,淄博经开区俩名村官因充当“保护伞”被处分。其中,周村区淄博金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党员、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镇白家寨村村主任王保利直接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放纵、包庇涉黑涉恶势力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镇东坞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斯刚笼络多名有犯罪前科人员,在入住村子的一楼盘工地成立“基建办公室”,控制工地的建筑材料供应、机械设备租赁、垃圾清运和零工使用,并以高价向工地输送建筑物资、机械、人工,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涉嫌强迫交易。
  福建省纪委监委今年4月通报显示,福州市下辖的福清市原人大代表林德发及其子,原福清市政协委员、阳下街道北林村原村主任林风,依托经营组织,纠集“两劳”释放人员、无业闲杂人员等,横行乡里、恶霸一方,涉嫌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滥伐林木、寻衅滋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贿等多起违法犯罪案件。福清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官国忠和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教导员林洪、福清市阳下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林泽新等党员领导干部,在林德发、林风父子利益诱惑、感情投资等拉拢腐蚀下,充当其“保护伞”,为林氏父子巧取豪夺推波助澜。
  江苏省涟水县红窑镇黄锅甑村党总支原书记朱中华在任期间,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培植个人势力,殴打、恐吓、威胁村民,不择手段聚敛钱财、侵吞扶贫资金。村民称其为说一不二的“土皇帝”,对他深恶痛绝,却又敢怒不敢言,直到他被立案审查。
  8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强调,要把打“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推动对“保护伞”的查处取得更大战果。
  庄德水认为,黑恶势力往往和家族关系、信息关系、利益关系综合在一起,在这些黑恶势力收到保护之后会给官员利益输送的渠道,有些官员在对黑恶势力进行保护的同时,自己也会涉黑,“所以说往往黑白两道都会出现腐败问题,也就是黑腐共存”。
  【编辑:叶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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