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高级月嫂用孩子奶瓶喝奶被拍,医院检查疑是乙肝患者
2018-08-19 18:15:00 来源: 齐鲁网
  齐鲁网济南8月18日讯 今年7月11号,张女士在济南德林家政请了位高级月嫂,帮忙照看刚刚5个月大的女儿。然而刚过去十几天,7月25日,张女士的父亲因故查看装在婴儿房的监控,发现了不寻常,于是一家人翻看之前几天的监控,发现了这段时间里月嫂的不当操作和一些异常动作。


  张女士向记者展示监控录像  在其中一段监控录像里,张女士发现,月嫂的肚子胀得有些大:“还很硬,她一直在揉(肚子)。”


  监控视频中,月嫂用婴儿奶瓶喝奶  然而最让张女士一家感到别扭的是,这位月嫂竟然用孩子的奶瓶喝奶粉:“喂孩子一半儿之后,然后她开始喝了,剩下三分之一又继续喂孩子。”张女士给记者找出了保存下来的监控录像。
  于是张女士叫停了月嫂的工作, 要求月嫂去做传染病检查。多次推脱后,月嫂终于在张女士和家政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让张女士一家人更担心起来。
  在月嫂的乙肝五项检查报告单上,可以清楚的看到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体、核心抗体等指标均呈阳性,其中乙肝表面抗原的数值,是生物参考区间值的十万倍。


  月嫂的检查结果触目惊心  据此,记者试图与月嫂取得联系,但是月嫂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公司只认健康证 健康证等于入职体检?
  国家发改委2017年印发的《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中也明确规定,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实行上岗前健康体检。而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也要安排员工进行入职体检。




  国家发改委2017年印发的《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  在致电济南德林家政公司的陈经理时,陈经理明确表示,月嫂与家政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但月嫂在入职时,已经提供了7月初办理的健康证明,因此并没有再次为这位月嫂安排入职体检。
  有健康证却未必“健康”
  这位月嫂的健康证明,来自济南市市中区疾控中心,但她在医院进行的“五项检查”结果却不容乐观。结果显示月嫂多项数值,都远超正常标准。记者咨询了相关医生,医生表示:该月嫂目前是一名肝功能正常的乙肝患者,处于慢性期,但是依然具有传染性。为什么“持证上岗”的月嫂,经不住三甲医院的检查呢?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幼托机构保育等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办理健康证时所检查的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疾病。济南市办理健康证的定点医院为“市中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健康证的体检中,并不直接包含乙肝的相关检查项。
  “只有肝功能异常的才会进一步检查,不会对肝功能正常的单独进行乙肝筛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食品”工种成“万金油”
  因为没有该检查项目,所以实际多项超标的高级月嫂,能够顺利的拿到健康证。此外,记者还注意到该月嫂的健康证上,所填工种为食品。明明从事的是家政服务,为何工种会填食品呢?


  月嫂的健康证
  对此,济南市疾控防疫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健康证体检对工种要求并不严:“食品是范围最广的,写食品也没问题,应该是涵盖家政、卖衣服的这些。”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健康证的行业范畴,还没有细化到专门“家政类别”。那么育婴师该有怎样的体检标准呢?记者查询到,早在2007年,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质量规范》中,就明确指出“母婴护理员上岗前,需取得健康证明,患有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不得上岗。”2015年,在国家颁发的行业规范中,也强调了母婴生活护理员应无传染病。由此可见,现有的健康证检查并不能满足行业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国家标准




  山东省质监局发布的服务质量规范
  编后:健康证,并不能简单的代替体检。随着生育政策放开后的婴儿增加,月嫂、育婴师、保姆类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尽早规范家政等特殊行业的健康检查,明确该行业的准入门槛,才能有效的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闪电新闻记者 郎坤 曹宁 实习记者 王梦笛 济南报道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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