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岳石窟佛像“浓妆艳抹”,当地称群众自发所为
2018-08-13 11:51:0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讯 栖身石窟近千年的唐宋精美石刻造像,如今被浓妆艳抹、披红挂绿。近日,四川资阳市、广安市等地石刻造像遭“野蛮重绘”事件受到多方关注。日前,记者从四川资阳市文物爱好者处获悉,石刻造像被擅自彩绘,不仅出现在安岳县,在资阳市其他地区的大量石窟中也较为普遍。文物爱好者向记者展示的照片显示,此处还存在文物被盗、不合理利用等问题。
  这些文物多属县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甚至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修复专家表示,彩绘添加材料可以去除,将文物恢复原状,但过度清洗会造成表面岩层颗粒脱落。


  资阳市忠义镇骑龙坳唐代大佛被重绘。
  事件:佛像修复后覆盖多种颜料
  上周,备注为敦煌研究院榆林窟讲解员的微博网友“许鑫NixUx”发布了一系列照片,显示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峰门寺石窟造像被重新彩绘。从对比图可以看出,该佛像在修复前已有色彩剥落,但除右掌断掉,其余部位没有明显损坏。而修复后的佛像全身覆盖鲜艳的红、蓝、黄、绿等颜料。随后,该网友又发布了数条信息,显示广安市金凤山摩崖造像、安岳净慧岩造像,内江市资中县东岩造像等多处文保单位造像均遭到彩绘。
  资阳市文物爱好者李文(化名)告诉记者,当地被重绘的造像远不止被曝光的几处。
  据悉,资阳市下辖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保存唐宋摩崖石刻造像10万余尊。
  根据李文提供的照片,资阳多地摩崖石刻均有重绘现象。其中,省级文保单位庵堂寺摩崖造像、骑龙坳唐代大佛、报国寺大蜀广政年间摩崖造像、寺山门清代西游记石雕等被通体彩绘,省级文保单位半月山唐代大佛佛足遍布游人刻字,唐代密檐式砖塔塔顶搭建了“屋顶花园”……
  李文介绍,当地文物分布密集,但其中有很多长期缺乏保护,甚至被盗。李文老家资阳市中和镇凉风乡有一处建于明代的罗汉洞,上世纪90年代被列入县级文保单位,他曾数过,洞内共有200余个罗汉造像、建筑构件、柱础、九层镂空香炉等文物。但2000年开始,文物陆续被盗,目前只剩下西方三圣造像、石狮等,三圣造像也被擅自粉刷金漆。
  “文物保管员就是看看文物有没有被偷,其他的事情也管不了。”李文表示,当地“野蛮修复”文物的风气刹不住车,“村民很淳朴,只是没有正确引导,不知道是违法的”。


  资阳市丹山镇唐代密檐式砖塔,顶部未按原状重修,底部佛像被重绘。受访者提供
  回应:系热心群众自发捐资所为
  8月5日,安岳县文物管理局发布声明称,1995年6月,当地群众自发捐资对峰门寺进行培修,聘请工匠对龛内主尊造像进行重绘,后被制止,其余造像未被重绘,至今仍保持原貌。情况发生后,安岳县文管所安排当地热心群众对峰门寺进行看护,又派专职管理员看护县级以上文保单位。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就宋代金凤山摩崖造像(俗称水月观音)被重绘也作出说明,称1994年3月,当地信佛群众自募资金擅自修补造像的残缺部位,并涂上了红、蓝、青三色油漆。2015年,当地信佛群众又对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自建佛像部分进行重绘。目前,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已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另外派一名专职文物保护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管理。
  记者注意到,8月9日,国家文物局网站刊登《四川资阳五措施推进安岳石刻的保护利用工作》文章,介绍了近年资阳市对安岳石刻保护与利用开展的工作。
  文章提到,《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10月将完成三审工作并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批。这将是资阳市首部地方实体法规,颁布后“可以有效解决安岳石刻管理机构、人才队伍、保护资金、保护措施、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问题,有利于整合安岳石刻管理资源,促进安岳石刻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
  同时,《安岳石窟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已全面完成,将报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资阳市目前已经启动“净慧岩抢险加固工程”“毗卢寺保护房建设工程”“文庙牌坊抢险工程”“龙台兰华宫抢险维修工程”等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建设。
  专家:颜料可清洗,但可能造成损坏
  被浓妆艳抹的唐宋造像,有没有可能恢复原状?
  一名上海博物馆文物修复师表示,但凡只是在表面加塑与涂装(没有雕凿),都可以恢复到原状,“现在原状造像被封印在涂装外壳内情况还算稳定,待制定好修复方案定能重见天日”。
  该修复师告诉记者,任何彩绘添加材料都是可以去除的,但不同颜料需要不同的去除剂,尚不知被曝光的石刻用的是什么彩绘材料。虽然可以后期清洗去除,但由于四川地区多砂岩,容易渗透和吸附颜料,过度清洗会造成表面岩层颗粒脱落。
  ■ 焦点
  相关法律规定修缮文物不应改变原状
  国家文物局特聘专家付清远表示,各地政府应该强化文物管理经费的财政保障,确保文物保护有投入、有管理、有责任,文物出了问题,要问责相关责任人。
  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并且明确,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若尚不构成犯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摩崖石刻均位于山崖上,距离城市往往较远。国家文物局相关工作人员此前曾告诉记者,此类田野文物是文物保护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散落田野的造像和石刻,缺乏有力的保护措施。
  国家文物局要求石窟修缮要控制色彩
  2014年,国家文物局在安岳石窟圆觉洞窟前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立项批复中提出,工程应遵循 “最小干预”原则,其体量、色彩、形制应与文物环境相协调。同年,国家文物局对安岳石窟卧佛院(经文洞)摩崖造像防渗抢险保护工程要求,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015年12月,国家文物局针对安岳石窟(卧佛院摩崖造像)保护规划提出,要明确建设强度、体量、形式、色彩等方面的控制要求。
  2017年,17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抢救保护中国石窟之都安岳石窟的建议》,建议加强安岳石窟的抢救性保护、支持窟檐建设、加大环境整治项目支持力度等。国家文物局答复该建议时明确,后续要重点加强安岳石窟文物本体保护工作,将在“十三五”时期川渝石窟保护工程推进过程中,考虑将安岳石窟纳入重点项目范畴,在资金、技术和政策等方面加大倾斜和支持力度,及时组织专家赴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编辑:叶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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