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了解到,上海欢乐谷所属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音乐作品,被音著协以侵犯音乐作品表演权为由告上法庭。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华侨城公司侵权使用音乐事实成立,涉案单曲赔偿音著协音乐著作权使用费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6000多元。
据音著协介绍,根据著作权法和我国参加的国际版权公约,音乐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表演权,表演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指现场表演,如演唱会、演奏会等现场使用音乐;二是指机械表演,如商场、超市、酒店、游乐场等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使用音乐作品应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著作权人支付费用。
音著协相关负责人指出,华侨城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常年在上海欢乐谷主题公园内循环播放背景音乐用以增强游园体验,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面对这种情况,音著协多次与华侨城公司联系,并提出著作权解决方案,但对方始终采取消极态度拒绝合法付费使用音乐。
据记者了解,针对公共场所使用背景音乐,全国范围内有两万家以上的经营者通过音著协获得了合法播放音乐的许可,涉及业态包括商场、超市、酒店、餐厅、咖啡厅、航空公司、大型文体活动等。其中,航空公司背景音乐著作权许可已基本实现100%行业全覆盖;大型活动如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南京青奥会等使用音乐均获音著协许可;全国连锁企业沃尔玛、麦当劳、肯德基、万豪酒店等长期与音著协保持音乐著作权许可合作关系。
近年来,随着乐园游的热度升温,全国各地纷纷建起各类主题乐园招揽游客。2017年以来,上海迪士尼乐园、杭州宋城旅游区乐园、苏州华谊兄弟主题乐园等均已与音著协达成许可合作协议,获得了合法使用音乐的著作权许可。下一步,音著协将重点开展针对主题乐园的许可和维权工作。目前,北京欢乐谷背景音乐侵权案也正在审理之中。
【编辑: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