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涉黑涉恶腐败案例 区政协原主席充当“保护伞”
2018-07-31 10:39:00 来源: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讯 (法制日报记者 周宵鹏)河北省廊坊市一涉黑团伙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攫取非法利益。廊坊市安次区政协原主席杨广恒等人充当该涉黑团伙“保护伞”。

河北省衡水市一涉黑团伙有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并致人死亡。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原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李保振等充当该涉黑团伙“保护伞”。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上述两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例。

今年1月27日,廊坊市城南医院院长张毅坠楼身亡,网传其“绝笔信”提及被合伙人杨玉忠“所逼”,随后网络上兴起杨玉忠涉黑涉恶的说法。

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称,杨玉忠涉黑团伙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采取非法手段当选人大代表,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暴力拆迁、伪造印章等犯罪行为,攫取非法利益。

关于杨玉忠涉黑团伙的“保护伞”,上述通报明确列出有廊坊市安次区政协原主席杨广恒,廊坊市政府驻富士康廊坊基地特派员办公室原主任蔡华勇,时任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杨税务派出所所长姚连涛、指导员贺晓红、副所长赵俊生与纪山成,时任杨税务乡党委副书记文大全、北小营片区工委书记孟令申。

通报显示,杨广恒接受杨玉忠安排的旅游,低价从杨玉忠手中购买房产,违规到杨玉忠实际控制的新城医院工作;蔡华勇违规到新城医院工作,两人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向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安次区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打招呼,帮助新城医院办理审批手续,为杨玉忠“站台”、充当“保护伞”。杨广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相应降低其享受的退休待遇;蔡华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廊坊市安次区环境保护局违规为杨玉忠出具环保证明,市行政审批局违规为新城医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造成同一执业地点审批两家医院的严重后果。安次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关庆月和党组成员、主任科员魏成顺,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李健、社会事业科负责人杨永涛、主任科员吴永利、副科长郭鹏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组织处理;市行政审批局局长田景红被责令作出检查。

时任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杨税务派出所所长姚连涛,指导员贺晓红,副所长赵俊生、纪山成,收受杨玉忠财物,与杨玉忠黑势力团伙相互勾结,报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侦,充当“保护伞”。时任安次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孙玉文(已故)违规处置群众举报,导致杨玉忠涉嫌挪用资金问题未按规定受案立案。

姚连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等处分。安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邢哲杰对查处杨玉忠涉黑团伙不力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安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友明和安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岳首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杨税务乡北小营村党支部书记王凤泽、村务工作负责人张炳秋受杨玉忠拉拢腐蚀和操控,伙同杨玉忠贪污征地补偿款,以虚假拆迁户名义对外出售回迁房并领取过渡费。王凤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张炳秋被取消村务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

时任杨税务乡党委副书记文大全、北小营片区工委书记孟令申利用职务便利,为杨玉忠把持村街事务谋取利益提供便利,充当“保护伞”,并伙同时任安次区建设局副局长李昱铮等人贪污地上物补偿款。

文大全、李昱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孟令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时任杨税务乡党委书记张瑞海漠视纵容杨玉忠由暗到明、从小到大、安插“代理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安次区政协副主席职务。

时任安次区杨税务乡计生办主任于晓勇、区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王东来违规为杨玉忠出具计生证明,时任区委统战部副主任科员杜俊奎、科员李健在考察过程中未进行了解核实,致使杨玉忠连续三届当选区人大代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杨税务乡党委书记刘洪超、人大主席张玉昆,区委统战部部长曹新田、常务副部长靳照路,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或组织处理。

通报中的另一起案件,2006年以来,以马立辉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以暴力拆迁、垄断砂石料为主要经济来源,有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并致人死亡。

时任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李保振,桃城分局刑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杨国栋、指导员王洪杰、民警孙换伦分别收受马立辉财物,滥用职权、违法办案,为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致使其逃避法律制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李保振、杨国栋、王洪杰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孙换伦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截至目前,共立案审查427人,已经作出党纪政务处分199人,正在审查调查22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8人,乡科级干部142人;采取留置措施20人,已经移送司法机关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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