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四平7月25日讯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四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孙艳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孙艳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个人机票费用、向领导干部赠送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和相关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孙艳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长期与私营企业主不当交往,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艳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孙艳军简历
孙艳军,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吉林省双辽市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2001年12月,任伊通县副县长;
2009年2月,任四平市铁东区委副书记;
2011年3月,任梨树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1年11月,任梨树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4年12月,任梨树县委书记;
2016年9月,任四平市委副秘书长;
2016年12月,任四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