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记者靳昊
杭州象山与深圳福田,两地相距1400多公里。不久前,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利用网络查控系统,象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没有“劳师远征”,从发现到控制财产,通过指尖轻点鼠标就顺利完成。
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传统“两个法官一台车四处找”的执行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执行工作需要。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总对总”平台),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介绍,随着“总对总”查控系统的不断完善,当前,查控范围已从当初的20家银行发展为3800多家银行,联网部门由商业银行扩展到公安部、交通部、民政部、银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等16家单位。从仅能查询银行存款一类信息,发展到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实现了对被执行人多种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对“总对总”查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不仅可运用于新收的初执案件,对因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案件数据库后台会在结案后每隔6个月自动发起财产查询,并将所有反馈信息通过案件管理平台推送给承办人,方便执行法官及时掌握未实结案件中被执行人的财产动态。据了解,当前多数高级法院还在辖区内建设了三级联网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形成了对“总对总”查控系统的有力补充。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法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共为5172.45万余起案件提供了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2699.75亿元,查询到车辆4031.86万辆、证券853.62亿股、渔船和船舶84.06万艘、互联网银行存款80.59亿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查控系统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承办人少外出,节省下来的工作时间可以放在更多需要依赖人力资源的地方。”孟祥说。同时,他也指出,“这个系统还不完美,并没有实现对所有财产形式的全覆盖,还存在查冻扣尚未一体化、信息反馈速度慢、反馈不真实等问题”。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执行查控系统的工作效果。”孟祥介绍,保险理财产品查控功能即将上线,届时可以查询保险产品名称、保单号、累计交纳保费等保险信息;“总对总”不动产查询已开始在北京、上海等10个省(市)开始试点运行,下半年将推广到全国;税务信息查询和婚姻登记信息、低保信息、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查询,预计今年下半年上线运行;与公安部合作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建立车辆查封扣押合作机制等工作也在稳步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