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索酬金摔手机大妈已赔偿并致歉
捡手机索要报酬,到底丢了谁的脸
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宁波大妈拾到手机不归还并将之摔坏事件,终于告一段落。26日中午,宁波警方通过官网发布消息称:当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及谅解。不过,对于这样一份并未公布处理结果的官方通报,引发众网友的争议。昨日,宁波市警方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摔手机大妈已向手机主人小徐进行赔偿和道歉。通报选择“一反之前的做法”,是基于保护当事人、人性化执法的考虑。
大妈拾手机索酬金被人肉
本月19日,宁波市民小徐在海曙宁波工程学院附近丢了一部iPhone7,在拨打十多次电话后,联系上了捡到手机的中年妇女,对方开口要2000元酬谢费。小徐希望以500元酬金加一筐杨梅表达谢意,但遭到对方的拒绝。无奈之下,小徐选择了报警。见此状,中年妇女一怒之下,用力将手机摔在地上,致手机屏幕摔碎。
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与此同时,中年女子遭到网友的“人肉”搜索。期间,一位同名的当地学校老师被误认为是肇事者不幸“躺枪”。
警方发布特殊通报引争议
6月26日中午,宁波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此事件的情况通报:经各方深入工作,“6·19”摔坏手机事件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及谅解。基于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慎重考量,市公安局同意海曙公安分局对当事方及该事件细节不作公开披露的决定。
不过,对于这样一份通报,在有人点赞其人情味的同时也有公众对此有异议,认为只有公布结果才能更好地普法教育。
26日傍晚,小徐发微博称,“前几天我和阿姨的家属在(宁波)望春派出所见面,了解到一些阿姨个人以及家庭的情况。我表示可以理解,所以现在已经和对方达成了和解。”“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的关心,也希望网友让我和阿姨一家都恢复平静的生活。”
当事人的发声再度挑起公众的热议:怎么和解的?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究竟如何处理的大妈?
通报形式意在保护当事者
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该局的一名工作人员称,涉事中年女子已经向小徐赔偿摔手机所导致的损失,并向其道歉。公安部门之所以以这样的措辞发通报,完全是出于保护当事人意愿的目的。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当天双方完成赔偿、致歉的现场,警方邀请到包括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检察机关等多类代表共同见证了整个过程。“虽然我们的通报没有公布完整细节,但必须保证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公开公正。”
她表示,按照往常做法,针对此类小型治安纠纷,警方公开处理结果是正常操作,此次通报形式“一反之前做法,是极少见的个例”。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好当事双方的权益。宁波警方也注意到,事件发生后,有网友通过人肉搜索将另一位同名者误当成肇事者,并对其进行骚扰,这是大家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与此同时,警方还表示,通报发出后,他们也看到了网友对警方通报内容的质疑,基层民警压力也很大。“执法活动要考虑社会效果和当事人意愿,这比案件本身的处理更加重要。在当事双方已经取得满意结果的基础上,让事件继续发酵,甚至导致他人误伤,这不是我们希望的结果。”工作人员表示。
捡手机索要报酬,到底丢了谁的脸
本来是一件简单的捡手机索要报酬的纠纷,这两天却在网上火了。事情发生在宁波,一位刚参加工作的姑娘在宁波工程学院附近不慎丢失一部苹果7手机,好不容易打通电话,对方是一中年妇女,开口索要2000元报酬。姑娘提出以500元加一箱杨梅表示谢意,中年妇女不仅断然拒绝,见面后听到姑娘报警还干脆把手机摔碎。这一幕都被姑娘和她的同学拍了下来,发到了网上。
捡到他人财物,一种是拾金不昧,物归原主,这是值得赞赏的行为;一种是一方主动给予报酬,或拾得者要求给予一定费用,这也无可厚非;第三种就是强行索酬,不给就不还人家,这是最要不得的做法,甚至可能面临违法风险。遗憾的是,中年妇女恰恰选择了第三种做法,这不仅是行为恶劣,而且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没有据为己有,所以构不上侵占他人财物)。
我对网上骂声一片,原本也没多少意见。当一件事情处于法律模糊地带,或者法律惩罚相对滞后,公众批评可视为一种必要的道德压力,或可使作恶者有所收敛。当然这里有一个度的问题,既不能变成道德的大棒,也不能沦为舆论的狂欢,否则这就是矫枉过正,可能让事情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在这件事情上,舆论狂欢倒不至于,只是出现了“歪楼”现象。我看到的“歪楼”情形,一种是“地图炮”,把个人行为拔高到代表整个城市形象,比如有人跟帖指责这是“丢了宁波人的脸”。这不过是一种个人行为,怎么就扯到“宁波人”头上了呢?何况,目前连这位中年妇女是不是宁波人都还不知道,凭什么就断定这是宁波人所为,代表了宁波人的素质?更荒谬的是,有人连这事情发生在哪里都没搞清楚,自认为是发生在杭州,随口就开始吐槽。或许还可能有别的地方因此“躺枪”,这真让人无言以对。
另一种情形,则是典型的“代际鄙视”,以年龄妄断是非。这不过是一位中年妇女的素质问题,在不少人眼里,却成了“大妈”群体乃至整个一代人的问题。有一张相关截图在朋友圈、微信群上流传,又是指责什么“坏人变老”云云,感觉这都快成为攻击中老年群体的“必杀技”了。这种说法之荒谬,根本不值一驳。要论有无道理,只需回去问问家里老人即可。
这两种论调说轻点是“歪楼”,实则为偷换概念、上纲上线。中年妇女索酬不成,恼羞成怒摔手机,这就是个人素质问题,往大了说也不过是财迷心窍,缺乏公共意识,既和她是哪里人无关,也和她年纪多大无涉。说到底,这就是丢了她自己的脸。所谓丢了哪座城市的脸,本身已经暗含一种错误的判断,即这座城市不会也不该发生类似现象。问题是,除非是在“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否则这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人的手指有长短,人性有善恶。多数人认为该中年妇女行为恶劣、品德有亏,这就是个好现象。这说明许多人对是非对错的边界尚有清晰判断,对善恶美丑也有清楚的认知。如果大家都以此为鉴,可以肯定,类似的丑陋现象就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