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说“中国1.4亿人阳痿”遭罚款60万
2018-06-25 10:00:00 来源:荆楚网

原标题:常山药业说“中国1。4亿人阳痿”,遭河北证监局罚款60万元

6月24日晚,常山药业发布公告称,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常山药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对公司董事长高树华、董秘吴志平给予警告并各处30万元罚款。

5月15日,常山药业曾发布公告称,据统计数据显示,“国内ED患者人数约1。4亿人”,假设其中有30%接受治疗,人数将达4200万人,假设接受治疗的ED患者每年都能多次使用药物,未来中国潜在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百亿元级别,市场空间广阔。

常山药业16日再发补充公告对此进行了说明称,关于枸橼酸西地那非(俗称伟哥)市场空间的预测,数据主要来源于券商研报,但公司证券部未向报告撰写方咨询其数据来源及计算方法,未对其数据是否准确进行核实。未来产品销售情况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河北证监局认为,常山药业在相关行业数据较多、未获取证券公司研究报告原本、未向研究报告撰写方咨询数据来源以及确定计算方法的情况下,仅通过互联网公开渠道检索到证券公司研究报告的部分信息,即贸然选取相对较大的数据在公告中予以披露,且未注明数据来源,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误导,且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询问笔录、公司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常山药业28号公告的信息披露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高树华作为常山药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对常山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志平作为常山药业的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是常山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河北证监局拟决定:一、对常山药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树华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三、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志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公告宣称“国内ED患者约1。4亿人”后,常山药业估计于5月16日、5月17日两日连续大涨,涨幅高达20%。然而股价大涨后,该公司四名高管却于5月17日大幅减持1008万股,减持金额达8764万元。

据每日经济新闻估算,按常山药业引用的统计数据,国内ED患者人数约1。4亿人,这意味着7亿多男性中每5个人中就有一个阳痿(不论年龄),若考虑年龄因素,这一比例还会提高,甚至每3个成年男性中有1个阳痿。

在深交所问询函下,常山药业16日补充公告,称原公告中对于ED患者人数的数据是“通过网络检索取得并节选了”国信证券2014年5月底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公司证券部未向报告撰写方咨询其数据来源以及计算方法,未对其数据是否准确进行核实。

5月18日,深交所发文称,常山药业信披涉嫌违反相关规定,高树华、丁建文、黄国盛在公司披露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减持,涉嫌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已对常山药业及相关当事人启动违规处分程序。

5月21日,常山药业发布公告称,因公司临时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受证监会调查。

制造热点割“韭菜”的套路能少玩点吗?

发布惹争议的“中国男人1。4亿ED(勃起功能障碍)患者”数据,带动股价连涨后,其高管精准“掐点”减持套现8764。54万元,之后其股价跌停……日前,因一波“神操作”被推上风口浪尖的常山药业,激起一片“吃相难看”的质疑。

公众质疑也得到了有关方面的呼应。据报道,5月18日晚间,深交所官方微信发布公告称,深交所已经对“常山药业”及相关当事人启动违规处分程序。

在A股市场,高管违规减持,常山药业不是孤例,其涉及的金额也不是最高的,违规减持金额数亿元的并不鲜见。但由于“1。4亿ED患者”自带流量,其违规操作想不被置于聚光灯下都难。且如此赤裸裸地制造热点话题来“做局”,手法简单粗暴到这程度,也让人咋舌。

不得不说,常山药业的把戏实在太过拙劣。凭着网络检索却不对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和准确性进行核实,就节选某些券商研究报告的表述作为重要数据,将一个极具眼球效应的信息进行公告,这涉嫌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要知道,当下很多问题所涉数据都没有定论、只有众说纷纭,哪能轻易拿着就高不就低的存疑数据公告,却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就算“误导说”尚有辩解空间,最起码违规减持是做实了的。按照规定,公司是5月16日发布的公告(实际5月15日晚间),5月16日和17日都不能减持。涉事人员被深交所处分,不冤。

问题来了,为什么存在违规风险,有些人仍敢冲撞法规?实际上,之前明知故犯的高管违规减持的情况就大量存在,上交所和深交所的问询及处罚也不少,去年就曾一次性披露10余家上市公司高管违规减持。更别说以“过桥式减持”、“忽悠式减持”和“辞职式减持”等动作来规避监管的情形了。

原因并不复杂,那就是对高管违规减持处罚仍不够。常山药业高管减持高达近9000万,是否系事先精确计算过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与发现后被处罚的成本,我们不得而知,但很多违规减持背后都有这样的“算盘”。

《证券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在信息披露、减持规模等方面已做出详尽严格的限定,但违规处罚却偏轻。实践中,违规的公司有时候表示“深感懊悔和歉意”,将择机增持、投资收益上交公司等,就轻松过关了;而监管层面主要还停留在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交易阶段,即便罚款也远远低于违规的收益。

毫无疑问,常山药业高管违规减持背后,现有惩戒和“得十罚一”式的处罚力度偏轻的问题应被正视。也只有让惩罚至少覆盖甚至远超违法收益,才能遏制这类借着把戏割“韭菜”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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