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大思维! 陈一新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方法论
东北网讯 5月7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上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要全面把握其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还要领悟蕴含其中的科学方法论,包括七大思维——战略思维、底线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民本思维等科学思维。作为政法领导干部,必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
这七大思维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应该怎样理解?与政法干警有何关系?
NO.1 战略思维
战略思维,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思维方式,其要义是从全局和长远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思考和处理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
在政法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工作直接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求把政法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强调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四大建设”,履行好“四大任务”,创造“四大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面对当今天下深刻复杂变化的新形势,面对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中央政法委今年要启动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引领性的“十大课题”研究。
十大课题包括哪些?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研究、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实现形式研究、总结提炼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政策策略研究、推行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等。
为什么说对他们的对策研究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引领性?今年4月,长安君已经专门给小伙伴们准备了笔记:《中央政法委启动战略性全局性引领性的十大问题对策研究!》
NO.2 底线思维
底线思维是充分考虑面临的各种问题、困难和风险,立足实际设定最低目标、争取最大期望值的一种思维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凡事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打有准备、有把握之仗。
政法战线坚持底线思维,最根本的就是要防范处置各类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稳定这条底线。政法机关要打好4大战役——
1、防御战:重点要放在外部输入的和长期酝酿滋生的风险上,及早采取干预措施,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重大案事件发生。尤其是对与老百姓安全感联系最紧密的公共安全风险,更要加强防范,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用严密的制度和严格的执行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2、歼灭战:重点要聚焦阶段性或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统筹谋划部署,集中优势兵力彻底解决化解。尤其是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我们要自觉扛起责任,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案结事了”为标准,创新工作思路、举措和方法,真刀真枪破解难题,合力打赢信访积案化解歼灭战。
3、攻坚战:重点是要闯最险的难关,啃最硬的骨头,当前尤其是要打好“三大攻坚战”。要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防止引发次生风险;同时对网络安全风险,也要全力开展攻坚克难工作,全力维护网络安全。
4、持久战:重点是对长期存在的风险,要做好长期斗争准备,加强长期斗争的战略谋划,完善斗争思路策略,逐步使斗争全局按照有利于我的方向发展,最后夺取斗争的胜利。
NO.3 系统思维
系统思维是从系统与要素的关系上把握事物的关联性、整体性的一种思维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运用系统思维提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重大思想;强调以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统筹谋划深化改革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注重推动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
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统思维方法,用以指导推动全面深化政法改革,不断开辟政法改革新境界。
1、把握好政法改革的整体性,重视加强系统谋划。
当前,政法改革已从司法领域扩展到综治、维稳等各领域,从微观的体制机制改革上升到宏观的机构职能体系变革。我们要自觉把政法口机构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融合起来,以政法口机构改革为契机为引领,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真正形成全方位深层次的政法改革新格局。
2、把握好政法改革的关联性,重视加强系统部署。
面对众多改革任务,只有厘清其内在关联性,加强系统部署,才能防止顾此失彼。各级党委政法委要部署实施好机构改革任务,推进党委政法委和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机构整合、人员融合,抓紧建立健全新的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这些工作不受影响。
3、把握好政法改革的协调性,重视加强系统推进。
推进政法改革必须充分考虑改革举措之间的耦合性,使其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我们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通过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切实解决好司法责任制改革遇到的突出问题。
4、把握好政法改革的集成性,重视加强系统总结。
全面深化政法改革不能零敲碎打,而要系统集成有效创新举措,推动由点及面,把地方探索的“盆景”变成全国靓丽的“风景”。我们要善于典型引领,及时发现总结、系统集成、积极推广地方和基层有效创新举措,推动一地的探索变成各地共同的财富。
NO.4 辩证思维
辩证思维是在现实中运用唯物辩证法观察事物、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任何工作中,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要求我们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
社会治理千头万绪,牵涉方方面面,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辩证思维,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重点与全面、民主与专政、秩序与活力、维稳与维权、打击与保护、从宽与从严等一系列重要辩证关系,在权衡利弊中趋利避害,作出最为有利的战略抉择。当前特别要着力处理好三个重要辩证关系:
1、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的关系。既要靠顶层设计来引路,又要靠基层创新来探路。要善于激活基层群众中蕴藏的改革动力和创新智慧,保护和尊重基层首创,只要方向对头、原则正确,就支持他们大胆试、大胆闯,把点上的成功做法变为面上的共同行动。
2、消化存量问题与控制增量问题的关系。必须坚持双管齐下,在消除存量问题和管控增量问题上同时下功夫。各地要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存量问题,来一个全面彻底的大摸排、大梳理,力争每年彻底解决一批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新的矛盾和问题发生。
3、法治和德治的关系。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坚持普法与育德相结合,把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在较高道德水准上。
NO.5 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是与时俱进、求新求变、以新颖独到的方法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是创新思维的积极倡导者,更是率先践行者。他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激励我们“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
新时代政法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挑战、新要求,必须向创新要战斗力,特别是要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第一动力”,把智能化建设作为驱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大引擎,做到3个突破——
1、在政法信息数据共享上求突破。
政法部门领导同志要带头跳出“小而全”的思维定式,亲自抓数据整合共享,加快推进政法网建设,搭建跨政法部门大数据平台,加快实现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更好发挥其在维护公共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2、在破解政法工作难题上求突破。
针对新型犯罪防范打击难题,要大力推动大数据合成研判作战中心建设,提高对新型犯罪精准打击能力;针对公共安全领域管理难题,要善于运用视频分析、语音分析、生物特征识别、态势感知等新技术,最大限度把公共安全风险发现、消灭于萌芽状态。
3、在提升政法工作决策管理水平上求突破。
要用新科技优化决策,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精准性、高效性;要用新科技优化执行,促进执法司法权运行数据化、智能化、规范化;要用新科技优化管理,切实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要用新科技优化服务,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办事。
No.6 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运用法治理念、原则、规则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我们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政法机关作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力量,更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谋划和推进工作,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1、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用权。要把宪法法律作为制定政策、处理问题的基本遵循,养成对照运用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原则精神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自觉性。要严守宪法法律底线,决不允许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2、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复杂问题。法治是社会的最大公约数。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自信、保持法治定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决不能游离于法治之外解决问题。
3、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执法司法效果。针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我们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把法律的刚性与执法的柔性结合起来,改进执法方式,做到法理情相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No.7 民本思维
民本思维是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始终的一种思维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是从群众中走来的人民领袖,始终把人民群众摆在心中最高位置,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从“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到“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处处闪烁着民本思维的光辉,处处体现着亲民、爱民、为民的深厚情怀。
政法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涉及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要毫不动摇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政治立场,努力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1、要从人民群众最恨的事情抓起。人民群众最痛恨什么,政法机关就要坚决打击什么。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我们要坚决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坚持除恶务尽,排除各种阻力干扰,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要坚持打准打狠,严格依法办案,持续保持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
2、要从人民群众最怨的事情抓起。我们要牢记“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的道理,深怀公正之心、手持正义之剑,强化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执法司法活动程序公开化、裁量标准化、行为规范化,最大程度解民怨、得民心。要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找准“病灶”、深挖根源、限时解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司法新气象。
3、要从人民群众最烦的事情抓起。我们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证明和收费项目,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环节,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大力推广“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审批”等改革,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