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讯(记者 谢云挺)清明临近,浙江永康市农村已有不少群众到新建的骨灰堂祭奠已故亲人。自2015年4月在全市农村推行建设骨灰堂方式的节地生态葬法改革以来,永康农村已建成350多座骨灰堂,覆盖了90%以上的行政村。2017年底,永康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
“可满足未来30年全市农村殡葬需求”
永康探索推行骨灰堂建设,来推进解决人口密集地区节地生态安葬问题。当地民政部门介绍,目前可以满足未来30年该市农村的殡葬需求。
在永康芝英镇柿后村一座荒山坡上,记者看到,这个村建成的名为“万年堂”的骨灰堂外观造型仿宋代建筑,主堂楼内设有阶梯式的骨灰存放格位,用大理石板材分格,每个格位前可放身故者照片和刻字。主堂楼的一侧是告别厅和管理房,还有假山、水塘等。村支书陈建勇说,“一个骨灰格位只需2000元,一次交清后不再有任何费用。骨灰堂建设不仅让村民丧葬省钱,还消除了以前丧葬相互攀比的现象。”
记者注意到,永康农村的骨灰堂外观大多仿宋代建筑,庄重美观。最大的有当地龙山与西溪两镇81个村联建的骨灰堂,占地近5亩,设计了3万个骨灰存放格位;最小的占地不足半亩,也有150个骨灰存放格位。
永康村民为何容易接受葬法改革?
永康市民政局副局长汪渭说,市政府推行骨灰堂生态葬法改革被村民接受的主要原因是,把骨灰堂建设的选址权交给村级组织。“因为,这种葬法改革更多关系到人文、历史、情感等因素。”汪渭说,永康的做法是,只要不违反政府规定,各村的骨灰堂建在哪里、怎么建,由村级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自主决定。
据了解,永康市政府规定,农村骨灰堂建设要充分利用荒山、荒坡等非耕地,严禁占用耕地。并且,要避开在铁路、公路、河道沿线,以及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保护区、耕地区、住宅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选址建设。只要这些规定不违反,村级组织可以自主决定。各村拟建的选址位置需要上报,由民政、规划、国土、农林、水务等部门联合勘察、审批。
永康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说,推行方式上,当地政府允许既可单村独建,也可若干个相邻村统一联建。一切从实际出发,因村制宜,有效发挥了镇、村两级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政策激励,按骨灰堂服务区域的户籍人口数,给予参建的各村25万元至65万元不等的奖励,并免征殡改类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大大调动了各村参与建设的热情。
“小小骨灰堂,大大民生事”
以建堂形式立体存放骨灰的生态安葬,可以大大减少占地、少耗资源,也保护了环境。然而,在农村推行建设骨灰堂,需要村民对这种葬法改革观念上的接受。
“尽管多年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农民群众已经接受了从土葬到火葬的改革。但是,要转变‘入土为安’和挑选‘风水宝地’观念还要有一个过程。”永康市石柱镇下里溪村干部章康杰说,现在多数村民已经意识到节地生态安葬是大势所趋,也看到了政府推行的决心。在这种情况下,永康政府能够尊重村民意愿,让村级组织自主挑选骨灰堂建设地址,使得这项工作得到广大村民的配合支持。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永康推行建设骨灰堂生态安葬改革,不仅有效遏制了乱埋乱葬现象,也带动了“青山白化”治理。比如,唐先镇大后村建成骨灰堂后,两个月内搬迁了800多座坟墓,骨灰堂入驻率达100%。
“小小骨灰堂,大大民生事。”永康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推行骨灰堂建设是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基本安葬需求的重要途径。“永康骨灰堂建设全面完成后,市政府需累计投入2亿多元奖励资金。但是,当地农民群众每年可因此节省5000多万元丧葬支出。”
浙江省民政厅调研组实地考察后认为,永康农村骨灰堂建设的做法,走出了一条可借鉴的节地生态葬法改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