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讯(记者岳德亮)“我原以为自己既不是党员,也不是正式工作人员,只是‘临时’协管员,私下截留点钱花……谁知会是这样的结果。”对自己的无知和错误懊悔不已的浙江省龙游县社阳乡国土站协管员翁腾羽说。
去年底,翁腾羽被龙游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16日发布消息称,该案件是一起“特殊”的贪污案件,是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全省第一起对编外人员使用监察留置措施案件。
经查,翁腾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审批程序,私自截留农户超面积罚款或对分管片区农户超面积建房行为进行处罚,共收取农户交纳现金102122元,并予以侵吞供个人消费。
龙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留置不分编内外,这充分体现了反腐败工作在党统一领导下,全面实现了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以前,我们对编外人员属监察范围认识不足,现在不一样了,只要履行‘公权力’的都是公职人员,都必须依法执法,再也不能因为自己是‘临时工’就任意妄为。”旁听庭审的当事人曾经的同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