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被约谈,专家怎么看?
2018-02-26 15:54:00 来源: 网络传播杂志

网络传播杂志讯 1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针对新浪微博对用户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未尽到审查义务,持续传播炒作导向错误、低俗色情、民族歧视等违法违规有害信息的严重问题约谈该企业负责人,责令其立即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整改。针对此次约谈整改,传播君特别邀请业内专家为你解读。

新浪微博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网信部门管理要求,对问题突出的热搜榜、热门话题榜、微博问答功能、热门微博榜明星和情感版块、广场头条栏目情感版块暂时下线一周进行整改。下线时间从2018年1月27日21时至2月3日21时。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指出,新浪微博违反国家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传播违法违规信息,存在严重导向问题,对网上舆论生态造成恶劣影响。新浪微博负责人表示要以认真严肃的态度,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加强平台业务和人员管理,切实对社会和广大网民负责。

专家解读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  吴沈括

在网络安全法全面实施的时代背景下,信息化新技术新应用中的内容要素价值日益显著,在线内容的安全治理也凸显其重要意义。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使用网络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这是必须坚守的行为红线。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谢永江

当前,新浪微博、腾讯微信、今日头条等用户上亿的超级网络信息平台已经成为新闻资讯传播的主渠道。这些网络平台的运营者对于其用户发布的信息尚且应当依法加强管理,而对于“热搜榜”、“热门话题榜”等属于网络平台自己推送的信息,更应当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和道德风尚底线,履行“看门人”职责,保证正确的价值导向,杜绝低俗和“打插边球”现象,避免为吸引眼球而突破底线的行为,以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

互联网经济既是市场经济,更是法治经济,网络平台既是商业主体,也是法律责任主体。尽管热搜词的商业化运作是市场行为,但绝不能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知情权、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散布低俗内容和混淆视听为代价。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的共同家园,稍有不慎,就会变成藏污纳垢的垃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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