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三珊 为广西科技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讲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呈现出迅猛的发展趋势,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但现阶段,农村治理过程中,仍存在治理结构不科学、村民参与程度低、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等问题,对农村的经济发展形成制约。因此,探究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转型对策,对推动农村更好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强农村治理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应统筹城乡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基于农村振兴的大背景,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村治理模式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可见农村治理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一致性。推进农村治理转型,不仅是农村治理的一次新的尝试,更能够满足村民的公共服务需求,有效提升农村治理水平。
推进农村治理转型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党的十九大对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是提升农村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因此,政府应不断转变角色定位,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缩小城乡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提升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
提高农村治理水平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的和谐与国家发展稳定息息相关。若不能妥善解决农村的社会矛盾,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会导致农村群体性事件频发,不利于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农村治理过程中应对农村的发展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农村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为农村治理的转型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完善农村治理的组织架构。第一,农村基层政府应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不断改进治理方法,通过增强村民的参与度,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涵盖村民、社区党组织和民间组织的治理主体,为农村治理模式的良性发展奠定良好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农村基层政府应合理划分权力和职责,促使民间组织辅助社会公益性工作,由社区党组织对村民自治活动进行引导和监督,推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提升村民对农村治理的参与程度。第二,农村基层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村民议事会议制度、选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充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第三,政府应始终坚持“政社分开”的宗旨,提升民间组织的地位,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管理过程中的效力,同时,民间组织也应不断完善自身组织建设,提升农村管理的实效性。
提升村民的参与程度。第一,农村基层政府应着力提升农村村民的参与意识,开展多样性的社区活动,建立在对村民的兴趣爱好深入了解的基础上,鼓励村民树立共同的生活观念,提升村民对农村治理的认同感。同时,应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社区文化,提升农村的整体凝聚力,打好农村治理的良好基础。第二,农村基层政府应将提升村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放在首要位置,合理调整农村的产业结构,在市场调研基础上,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加大对龙头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产业的长远发展。第三,建立畅通的参与渠道能够为村民发表意见和建议提供良好的平台,有利于提升农村治理的民主性。农村基层政府为了促进村民自治的充分落实,应积极吸收和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组织专业人士、村民代表对农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查和讨论,为农村治理的科学性提供保证。
完善公共服务。第一,农村基层政府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职能和责任,不断转换角色定位,建设服务型政府。现阶段,我国农村的社会资源存在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较为悬殊,无法提升村民的幸福感,不利于提升农村治理的质量和水平。因此,政府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民众和媒体舆论的监督,确保政府工作的透明化。第二,农村基层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通过加强信贷支持和减免审批费用的方式,增加对公共服务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同时,政府应建立健全集体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将获得的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挖掘农村集体用地潜力。此外,政府还应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通过个人捐赠、投资和参股的方式争取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第三,农村基层政府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成立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的水平。
【注:本文系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基于实务能力培养的社会工作优质核心课程建设实践与研究”(项目编号:2017JGB28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