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截至2018年2月7日)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按照《规定》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现将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3个,应用程序1个,公众账号5个,共计9个服务项。
1.互联网站名单
2.应用程序名单
3.公众账号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责编 赵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