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秩序与活力并存的网络空间
2018-02-13 15:00:00 来源:荆楚网

作者:王道勇(中央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互联网是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自从20余年前接入互联网以来,我国网民数量持续快速增长,至2017年6月底已经达到7.51亿,人数稳居世界第一。网络社会规模的迅猛扩张引领了人类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人类思维新领域,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进程,并以不可逆转之势变革着传统的社会关系、交往方式与社会结构。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如何适应网络发展带来的新变化,让网络空间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已经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审时度势,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理念、体制和方式方法,互联网建设管理运用不断完善,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13亿多中国人民,我国也正在从网络大国走向网络强国。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日益兴盛,近些年来我国网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凸显,如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等案件比较猖獗,网络群体事件频发,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日趋激烈,以及网络空间信息生态污染问题等。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立场决定思路。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首先需要解决立场问题,即需要回答站在谁的立场上、为谁而治理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不断扩展,在物质文化生活之外,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都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基本内容。在网络空间中的生产生活有安全感幸福感,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新需求。适应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让全体中国人民共建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是加强和创新网络空间治理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

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创新网络空间治理,需要不断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互联网作为一门技术,是一把双刃剑。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一方面,清洁网络空间中的乌烟瘴气。对于一些人妄图借“网络自由”发起意识形态攻击的,要敢于亮剑;对于一些人利用互联网制造色情、暴力、迷信等趣味低级的畸形文化的,要坚决抵制;对于一些人发布的虚假、片面、情绪化的负面信息并且对现实产生放大性冲击的,要加强引导。另一方面,提高对网络舆情引导的质量和水平。充分注意网络空间中人际互动出现的自组织化倾向、群体极化、数字依赖倾向等,把握好正面宣传的时、度、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让网民爱听爱看爱参与,能鼓舞人、激励人,从而在思想上产生共鸣,在行动上形成合力;要发挥好互联网反映民意的功能,对各种建设性意见要及时收集吸纳利用,对错误认识要及时宣介释疑解惑,对怨气怨言要及时面对疏导化解;要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

创新网络空间治理,需要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在信息技术大发展大进步的背景下,我国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多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就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治理方式,实现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有机结合。进行系统治理,形成齐治共管的新格局。要发挥好政府、人民团体、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网络民间组织、网民个体等各个主体作用,形成网络发展为人民、网络发展靠人民的治理新格局;要协调和动员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日常安全到强力控制的多方合作治理机制。进行依法治理,使网络社会的运行有法可依。网络空间并非世外桃源,也非“法外之地”,要依法监管、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加快网络立法进程,需要尽快解决当前涉网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立法主体多元、可操作性差、协调性不强以及部分领域立法空白等问题,在条件成熟时出台各种网络空间管理的专门法律,逐步构成一个规范网络社会所有行为的法律体系,确保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进行综合治理,促使网络空间治理手段多样化。通过加强教育,提高网民的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通过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的网络管理队伍,引导网络舆论向健康、规范、有序方向发展;通过开展互联网诚信道德体系建设,培育文明、理性、诚信、和谐的网络环境;通过提升各种网络技术,在网络内容监管、有害信息识别、对信息形式实现全媒体监控等方面强化安全管理,彻底堵塞“安全漏洞”。进行源头治理,最终实现防患于未然。“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管控各种潜在的风险;要在现实社会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从根源上防止和减少网络空间治理问题的生成。

创新网络空间治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关键靠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网络空间治理创新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领导干部要强化互联网思维,深化对网络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正确处理好安全和发展、开放和自主、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对网络社会运行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和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尤为关键的是,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善于在网络空间治理中探索出一套互联网群众工作路线和方法,用网言网语实现与人民群众互动,通过网络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从而在现实社会之外构建出一个秩序与活力并存的成熟的网络空间。

《光明日报》( 2018年02月12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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