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2月8日讯 8日,湖北省环保厅通报2017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去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比例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全省超额完成各项考核目标任务。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9.1%,较2016年上升5.7%。大气中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49微克/立方米和77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分别下降9.3%和9.4%。
从污染特征来看,全省重污染天气发生有着明显的季节特征及空间特征。季节特征表现在全省重污染天气冬季发生较为频繁,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夏秋季臭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空间特征表现在襄阳、荆门、宜昌、荆州、武汉等城市处在大气污染物从华北平原向江汉平原传输的通道上,易受到外来输入性影响,产生重污染天气。
上述负责人表示,与2016年相比,2017年全省共受到4次西北沙尘传输影响,较2016年明显增多,同时重污染过程发生频次有所减少,累计影响我省时间缩短。2017年,我省发生重污染过程13次,较2016年减少3次,全年累计影响我省天数38天,较2016年减少11天。
此外,监测数据还显示,2017年长江干流18个监测断面水质为优良,均达到Ⅱ~Ⅲ类;汉江干流20个监测断面水质为优,均达到Ⅰ~Ⅱ类,水质总体保持稳定。(记者张晟 通讯员高原孙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