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都看过悬赏通告,金额如何确定?奖金由谁出?
▌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举报海上走私毒品犯罪,最高可奖励800万元。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提供“老赖”财产线索最高奖励2640万元……
去年,各级政法机关发布的悬赏通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门户网站大量转载,微信推送篇篇超过10万次,奖金数额不断刷新……
悬赏要具备哪些条件?悬赏金额如何确定?奖金由谁出?近日,有媒体记者采访了北京、广东、江苏、河北等多地政法机关和相关领域专家,揭开悬赏通告的神秘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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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群众布下天罗地网
2017年年底,广东肇庆市检察机关利用“网络传播+悬赏通告”的方式发动群众追逃,使“专业追逃”上升为“人人追逃”,形成强大的追逃声势,布下了天罗地网。悬赏通告发出不到24小时,潜逃12年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落网。
“群众举报积极性很高,一个上午就能接到10多个举报电话和信息。”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汉介绍说,通告发布后的第二天上午,端州区检察院便接到来自北京、广东深圳及惠州等地的举报电话和信息,为检方提供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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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悬赏通告的运用最早可以追溯到1983年轰动全国的“二王”案,在通缉辽宁王宗伟、王宗坊两名凶杀案件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发布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则悬赏通告。
1998年,公安部发布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7条第1款规定,“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必要时,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悬赏通告”。
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同,法院悬赏更多用在解决“执行难”方面。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发布悬赏公告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做法予以肯定,对悬赏金的领取条件、支付方式等问题进行规范。
公安、检察机关:谁悬赏、谁出钱
有记者梳理2017年政法机关发布的悬赏通告发现,公安机关发布的数量最多,法院次之,检察院相对较少。悬赏金额则从数千元至上千万元不等。
据了解,在悬赏金额方面,公、检、法机关均没有明确规定。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往往直接规定悬赏的具体金额,法院则根据执行到位的现金或财产变现价值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在悬赏金来源方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采用“谁悬赏、谁出钱”原则 ,从见义勇为基金或办案经费中抽调,法院则由 申请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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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公安局新闻中心副主任介绍,为最大限度保障举报人人身安全,民警会与举报人单线联系。赏金兑现通常采取现金支付的形式,确保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悬赏机制尚需规范完善
实践中表明,悬赏通告是行之有效的调查手段,对一些案件的顺利侦破起到关键作用。专家认为,悬赏通告在司法实践中存有尚需规范的环节,相关法律法规仍有空白亟待填补。
“目前,有关悬赏的名称、种类、性质、发布主体、发布对象、发布程序、发布方式、赏金筹集、悬赏数额、领赏程序等方面,法律层面尚未做出明确统一规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张品泽认为,要让悬赏通缉制度发挥更加积极、长远的作用,政法机关应设立固定的悬赏奖励基金,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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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品泽建议,一方面应通过民事法律特别是相关物权法予以认定,另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在刑事立法中对悬赏通告尽快做出规定,立足主体职责,以法规、规章的形式明确实施细则,使之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