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上线
城乡参保居民实现同一报销政策
长江日报讯(记者章鸽 通讯员彭燕娥、李鸣)15日,贫困户赵师傅在黄陂区前川街环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总费用1281.74元,统筹报销1279.55元,个人仅自付了2.19元,办理缴费手续前后不到3分钟时间。赵师傅是1月1日武汉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后的首批受益居民。
经过数据摸底和系统建设,我市在2017年9月1日和2018年1月1日分两期完成了信息系统建设,并实现各新城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系统的整合。我市将260余万新农合用户和220余万城镇居民用户并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该系统于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这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现即时结算,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的目标得以实现。
据了解,此前独立运行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城乡“二元分割”弊端逐步显现,医保关系转接不畅、流动人口重复参保、结算标准不统一、报销不便、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问题日益突出。2017年,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按照“七统一”的原则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统一筹资标准,享受平等的医疗报销政策,使用同一信息系统。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真正实现城乡医保“统一”,体现了内外无差别和城乡无差别的公平原则。城乡居民医保对户籍没有限制,无论市内人员还是市外人员,只要按照规定参保,就可按规定享受待遇。城乡居民执行的是一样的缴费标准、一样的待遇政策、一样的业务经办流程,医疗保险政策无城乡之分、制度之隔。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无论是去市外就业,还是留住市内,医保政策一视同仁。从而较好地解除了我市异地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后顾之忧。
据悉,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新系统上线后,原新农合以户为单位参合的方式不再适用,所有居民均以个人身份参保,并将陆续为每名参保居民发放社会保障卡作为就医凭证,以社保卡为载体,记录参保人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信息,保障参保人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别提醒,有关人员请确认参保状态和缴费情况,如2018年度费用已正常缴纳,则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新城区居民就医范围更宽了
武汉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上线,真正实现城乡医保并轨“统一”,老百姓有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长江日报记者15日在市医保中心采访了解到,市民朱先生在新洲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天,总费用9045.55元,统筹报销近6000元,个人仅自付了3000余元。朱先生说:“不再像以前新农合那样需要自己先垫付住院费用后才能进行医保报销,现在出院结算时可以直接报销,缓解了看病的经济压力,而且很方便。”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并轨后,系统真正实现城乡医保“统一”:同一个系统软件看病报销,同一个流程服务城乡居民,同一个制度享受医疗待遇。按照“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全市城乡居民待遇水平比过去都有不同程度提高。新城区居民如因病情需要,可直接持社保卡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算,就医范围更宽,方式更灵活。
据透露,市人社局还将继续完善和优化信息系统功能,推广电子社保卡应用,并依托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机构拓展医保结算线上业务,实现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的线上和线下应用,创新工作模式,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服务。
(长江日报记者章鸽 通讯员彭燕娥、李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