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来,青岛市无偿献血事业取得丰硕成绩,截至2017年,我市累计160万人次无偿献血408.6吨,连续10次获得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近几年,随着我市医疗机构不断扩张,临床用血需求快速增加,而无偿献血事业进入瓶颈期,市民对献血热情降低、电商迅速发展造成商业街人流量减少,街头献血人数降低,我市采供血压力增加。对此,市政协委员将在今年“两会”上提出提案,建议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支持力度。
声音:
激励无偿献血者
有市政协委员认为,青岛是一座充满爱心的城市,全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 (指符合国家规定无偿献血20次以上)达到35000人,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国名列前茅。但是,对于这些岛城的英雄无私奉献的事迹,宣传力度不够阻碍了无偿献血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据了解,为感恩和挽留献血者,青岛市中心血站定期开展献血者电话回访、短信祝福、座谈交流等活动,但这些回报仅是以血站的名义,社会知晓率低,回报力度小。政府给予献血者的回报,仅是根据《献血法》的规定,按照献血量进行表彰。虽然,献血者不求回报,但他们的无私行为,不仅挽救他人生命,还为保障社会安定、促进我市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应该得到更大激励。
据介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建立由分管市长任主要召集人,区(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市规划局、市城市执法局、市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青岛市无偿献血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无偿献血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等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无偿献血联席会议制度还待落实,做不到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统一组织协调,采供血机构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机构发展不适应,阻碍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难以满足不断增强的临床供血需求。
回应:
认可和支持是献血最大动力
“无偿献血是一件光荣而又重要的公益事业,献血对身体没有任何伤害,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积极献血。 ”市民张先生是一位义务献血者,他义务献血已有三年时间,为了保障血液的质量达标,他还特意戒了烟,平日饮食也特别注意。他认为,即使没有任何回报,他也愿意义务献血,因为献血对有需要的人来说是十分宝贵的,有时候一袋血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 “我觉得应该继续加大对义务献血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加入到义务献血的队伍中来。 ”张先生说,作为义务献血者,其实希望的就是得到家人和社会的认可、支持。
建议:
增加“三免政策”对献血者回报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政协委员、青岛市中心血站业务科主任吴玉清和市政协委员、市医务工会主席邢迎春提出政府应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支持力度。近年来,各地为进一步推进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政府修订或新出台规定和政策,例如2014年浙江省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的通知》,2017年江苏省对《江苏省献血条例》进行修订,均明确规定 “无偿献血者的 ‘三免政策’,即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享受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园林、风景名胜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三免’福利。 ”我市也应该尽快对《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进行修订,增加“三免政策”,明确规定对献血者的回报;同时,在《规定》中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无偿献血工作的职责。
市政协委员认为,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公益事业,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无偿献血的宣传应为公益宣传,也应该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应将无偿献血的宣传列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中,制定全市无偿献血宣传计划,宣传无偿献血者的英雄事迹,在全社会弘扬无私奉献精神,传播正能量。同时,增强献血者的荣誉感,更多地获得社会对他们的尊重,从而带动更多人参加献血,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将各级政府关于无偿献血工作履职的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考核。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