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校教师考评新规:学术不端纳入师德考核
2017-12-26 10:41:00 来源: 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激发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快跟小编一起来了解!

  强化教师师德考核

建立选聘教师思想政治考察公示制。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教师选聘考核的基本要求,对拟录用为教师的招聘对象,由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宣传、教务和有关院(系)等部门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并公示一周,严格聘用程序,规范聘用合同,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

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出台《江西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行全省高校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全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信息库。

  师德考核做到“三全”:

一是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

二是贯穿于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和奖惩及各类人才工程遴选的全环节;

三是贯穿于教师管理和职业发展全流程。将学术不端行为纳入师德考核体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突出教育教学业绩

严格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各高校要切实落实教学基础地位,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各高校要建立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工作量评价标准,要建立面向全体教师覆盖教育教学全过程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案

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多维度考评教学准备、教学规范、教学运行、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含信息技术应用)、教学获奖等教学工作实绩。各高校应实行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探索建立以教学基本工作量、重要教学环节、重大教学改革与业绩、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为核心关键指标的刚性评价体系。同时还应构建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的有效督导和科学评价办法。

健全教学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教师教学业绩在校内绩效分配、职称(职务)评聘、岗位晋级、聘期考核、评优评先中的比重,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严格高校课堂教学纪律,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活动、教学实践环节等的督导力度。对在课堂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完善科研评价体系

坚持重业绩重代表性成果的评价导向。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倡导科教结合、科研反哺教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扭转重数量轻质量的科研倾向,鼓励潜心研究、长期积累,遏制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鼓励各高校探索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将具有创新性和标志性的学术成果作为评价教师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据,探索制订科研评价的核心指标和关键指标体系。

制定科学的分类评价标准。针对不同类型、层次教师,按照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标准。对从事基础研究的教师主要考察学术贡献、理论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对从事应用研究的教师主要考察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对科研团队实行以解决重大科研问题与合作机制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注重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的结合。

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

合理设置考核周期。教师科研评价周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科研团队考核评价周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规范统筹考核形式。统筹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晋升考核等各类考核形式,根据绩效情况,可以减少考核,适当延长考核评价周期。

科学制定考核内容。重视具有创新性和标志性学术成果的考核,重视教师社会服务和科研成果转化的业绩考核。

  重视社会服务考核

综合考评教师社会服务。综合评价教师参与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含团队建设)、教师培训、科技推广、专家咨询、基层调研与服务,以及承担公共学术事务等方面的工作。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鼓励引导教师主动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充分认可教师在政府政策咨询、智库建设、在新闻媒体及网络上发表引领性文章方面的贡献。建立健全对教师及团队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相关的经费使用和利益分配方面的激励机制。

完善成果转化的业绩考核。各高校要制订促进教师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的政策,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聘任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与服务岗位的教师,主要考察其实施科研成果转化的工作绩效,并作为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落实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有关政策,保障教师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合法收益。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把科研成果转化作为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

  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支持高校在高级教师中设置研发为主型、教学研发型、教学为主型三类教师岗位。研发为主型教师重点考察其“代表性成果”、具有创新性和标志性的学术成果,以及在开展社会服务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教学研发型教师教学业绩和研发业绩同等考察;教学为主型教师,重点考察其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实绩。各高校可根据学校发展阶段和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制订不同类型教师岗位教学、研发在具体考核评价中所占比重,促进教师个性发展。

设置教师专业发展考核指标。将教师专业发展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各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要求。确立教学学术理念,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提升教师教学学术发展能力。落实每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师德与法治、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师教学基本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新型教学方法、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并将培训结果与教师考核评聘挂钩。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合作研究以及研修等。职业院校专业课老师每5年到企业顶岗实践不少于6个月。

积极推进发展性评价。提倡各高校普遍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完善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发展性评价对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导向引领作用,合理发挥奖惩性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形成推动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支持高校开展教师发展性评价改革,加大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与经费投入。通过引领示范,以点带面,逐步全面推开发展性评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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