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讯 22日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监察法草案二审稿,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增加了保障被调查人的人身财产合法权利内容:如“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搜查女性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查封、扣押的财务、文件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监察机关经过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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