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讯 记者10日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宣判一特大贩毒系列案件,涉案的11名被告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至死刑不等的刑罚,其中3人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9月27日至11月28日,被告人方某多次伙同付某等人,前后七次将约6200克甲基苯丙胺运送至丽水市贩卖给余某、邓某、朱某,他们后将购得的毒品在丽水市范围内贩卖给下线及吸毒人员,下线又进而将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
据介绍,为破获该系列案件,丽水警方曾同时出动700余人,最终抓获124名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缴获各类毒品8.5千克,捣毁制毒窝点1个,查获仿真枪2把、铅弹1050发,缴获毒资30余万元。
鉴于本案涉案毒品数量巨大,犯罪人层级多,犯罪手段隐蔽,毒品扩散范围广,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告人方某、余某被判处死刑,被告人邓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