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11月22日,河南周口市商水县开杂货店的刘素霞在律师的陪同下填写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她向商水县公安局和商水县人民检察院索赔共计867570.29元。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2016年3月15日,刘素霞因琐事跟邻居吴某某(化名)一家发生冲突,随后吴某某利用自己过去的骨折伤控诉刘素霞对其造成人身伤害。从2016年8月15日开始,商水县公安局和商水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对刘素霞作出了拘留和逮捕决定。2017年9月28日商水县法院向她正式出具"按撤诉处理决定书",而此前,她已经被错关了261天。
商水县人民法院对商水县检察院出具的按撤诉处理决定书
11月28日,刘素霞告诉现代快报记者,除了申请国赔以外,她还希望能依法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并让吴某某及其家人为诬告陷害付出代价。